随着上诉庭暂缓SRC案审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将会致函上诉庭主席阿末玛洛,要求上诉庭定下更早日期,来听审前首相纳吉上诉SRC案主审高庭法官纳兹兰的资格。

汤姆斯今早在吉隆坡高庭,向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陈述此事。

随后,法官通知控辩双方,将会在本周五前完成上诉记录(records of appeal),以加速上诉过程。

因此,法官定下2月22日,为SRC案进行案件管理,以及维持SRC案听审日期至3月31日。不过,SRC案不会在2月12日至22日开审。

控辩双方今日通知吉隆坡高庭,上诉庭昨天暂缓SRC案的裁决。

最早在2月25日开审

《当今大马》探悉,倘若纳吉上诉法官资格案在下周聆审,那么SRC案有可能最快在2月25日开审。

上诉庭三司昨日一致批准纳吉的申请,展延原定今日开审的纳吉SRC国际公司案。

三司之首阿玛迪( Ahmadi Asnawi)裁决时说,基于辩方挑战法庭把案件转至高庭审,SRC案暂时不会开审。

援引权限呈高庭审理

2月8日,纳吉正式向上诉庭提呈文件,要求暂缓吉隆坡高庭原定2月12日(周二)审理其涉及7项SRC国际公司案的4200万令吉失信控罪。

此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撤销7项控罪转呈高庭审理的申请。吉隆坡高庭法官纳兹兰批准这项申请,并行使《刑事法典》第417(2)条文赋予的权限,下令7项控罪控罪转至高庭审理,同时亲自审理此案。

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认为,纳兹兰将案件转至高庭审理时,不应该安排亲自审理,而是应该交由主簿官决定负责审理的法官,因此要求驳回高庭裁决。

同日较早前,纳吉也在吉隆坡地庭重新面对三项洗钱罪名控状,涉及款项高达4700万令吉。这三项洗钱罪均与SRC汇款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