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州前议员诺益山努丁被控收贿23万,惟不认罪
柔佛哥打丁宜前国会议员诺益山努丁今日正式被控上新山地庭,因涉嫌以联邦土地局印刷合约为交换条件,收取高达23万令吉贿款。
《马新社》报导,诺益山努丁(Noor Ehsanuddin Mohd Harun Narrashid)并不认罪。
早上11点51分更新
柔佛哥打丁宜前国会议员诺益山努丁今日正式被控上新山地庭,因涉嫌以联邦土地局印刷合约为交换条件,收取高达23万令吉贿款。
《马新社》报导,诺益山努丁(Noor Ehsanuddin Mohd Harun Narrashid)并不认罪。
诺益山努丁现年56岁,拥有“拿督”头衔。
被控二项罪名
根据控状书,诺益山努丁被控两项罪名。
第一罪状,诺益山努丁在2013年9月6日,通过其马银行(Maybank)的私人户口,收取Karya Hidayah私人公司的5万令吉现金汇款。
这项汇款是在马银行居銮分行进行,当时诺益山努丁任职联邦土地发展局董事。
第二罪状,诺益山努丁在2014年3月23日,从上述公司手中,接收一块价值18万令吉的土地。
这块土地位于哥打丁宜县Lot 5876,面积为0.142公顷,而当时诺益山努丁仍是联邦土地发展局董事。
上述贿赂是为了换取联邦土地发展局的印刷合约。诺益山努丁涉嫌将价值1300万令吉的印刷合约,颁发给一家印刷商,以负责负责2012年至2015年期间“1Suara”通讯的印刷。
可判监禁二年
因此,诺益山努丁被控违反了《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获判最高刑罚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审法官卡玛鲁丁(Kamaruddin Kamsun)决定案件于3月27日过堂。
代表反贪会起诉的副检察官卡兹林哈菲兹(Khazrin Haffiz Khali)要求诺益山努丁缴付4万令吉保释金,而辩护律师同意。诺益山努丁得以保释出外。
诺益山努丁的辩护律师为迪里仄范(Thrichelvam)和文森劳伦斯(Vincent Lawrence)。
昨未公布名字
诺益山努丁是在昨天中午12点40分于布城反贪会被逮捕,惟反贪会当时并没有公布其名字。
上届大选,诺益山努丁遭国阵除名,不获提名上阵哥打丁宜国席,而该议席改由东南(Tenggara)镇原任议员哈丽玛(Halimah Mohamed Sadique)出战并获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