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阿兹莎辩称,希盟已减少政治任命
希盟上台后委任一些政治人物出掌官联机构而招来批评,但副首相旺阿兹莎今日为希盟辩护,指希盟已减少政治任命。
“我们已经减少了政治任命的数量,但有些委任可能是根据绩效……而且,那些受委的人没有在政党担任高职。”
希盟上台后委任一些政治人物出掌官联机构而招来批评,但副首相旺阿兹莎今日为希盟辩护,指希盟已减少政治任命。
“我们已经减少了政治任命的数量,但有些委任可能是根据绩效……而且,那些受委的人没有在政党担任高职。”
“我们大部分的人都有政治背景,其中一些人是政党党员。”
旺阿兹莎也是班登国会议员。她今早在选区向民众派柑拜年后,接受记者的访问。
希盟政治任命多
日前,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姆加希宣布,分别委任诚信党党员聂奥玛(Nik Omar Nik Abdul Aziz)以及佐哈尼安(Zolkharnian Abidin)为伊教宣教基金会的主席及副主席。
他也委任雪兰莪诚信党副主席山苏玛立夫(Shamsul Ma'arif Ismail)及行动党巴罗州议员谢奥马(图中右者,Sheikh Omar Ali)为伊教基金会信托人。

姆加希当时辩称,他委任这些人,因为相信他们能有效地维护和实施伊斯兰教理想。
不久前,农业部长沙拉胡丁也委任4名诚信党党员为全国农民协会(Nafas)委员。
这4人包括农民会主席巴罗拉兹(Phahrolrazi Mohd Zawawi,吉打邦加兰君落州议员),以及委员旺卡立查(Wan Kharizal Wan Khazim,玻州诚信党主席)、莫哈末赛益(Md Said Jonit,诚信党新邦令金区部主席兼柔佛马哥打州议员)及希沙慕丁(Mohd Hisyamuddin Ghazali,吉打诚信党党员)。
沙拉胡丁当时指出,农民会若要聘用外人,则须要耗时调查背景。
而在柔佛,团结党也委任两名区部主席为柔佛教育基金会董事,引来巫统林茂国会议员凯里批评。这两人分别为团结党新山区部主席嘉益士及丹绒比艾区部主席卡敏。
该基金会在回应时坚称,两人受委乃是合乎资格,并非基于政治考量。
此外,团结党妇女组主席丽娜哈仑上个月初宣布,委任两名团结党最高理事会成员及首相马哈迪的前代表律师执掌其部门属下的三个机构。
其中,团结党最高理事苏齐曼(Sukiman Sarmani)受委为玛拉科技大学 (Unitek-Mara)主席;团结党最高理事阿克兰沙(Akhramsyah Muammar Ubaidah Sanusi)受委为玛拉有限公司(Mara Corporation Sdn Bhd)主席。
另外,曾经担任马哈迪代表律师的莫哈末哈聂夫(Mohd Haniff Khatri Abdulla)也受委为槟州区域发展机构(Lembaga Kemajuan Wilayah Pulau Pinang,PERDA)主席。
希盟在第14届大选的竞选宣言中承诺,所有官联机构的人事任命都将从专业人士中遴选,而不非政治委任。
检讨Poca扣少年
另外,针对非政府组织揭露多达142名未成年少年去年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留,旺阿兹莎表示,应当检讨此事。
旺阿兹莎也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她表示将与内政部长慕尤丁讨论,毕竟警方执法属于内政部的权限。
“或许我们应该重新检讨,以便他们(青少年)不会和已被定罪的其他人(成年人)处在同样的环境。”
“我和(内政)部长将进一步讨论。(因为)确实存在安全原因(使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
“……但我认为,对于18岁以下的儿童,我们应该更深入检讨这事,因为我认为任何的儿童都应该获得接受感化教育的机会。”
今年一人被扣留
旺阿兹莎也澄清,截至今年1月30日为止,只有一名18岁以下少年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被扣留。
“他涉及严重的刑事案,持械打劫。”
另外则有27名少年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限制行动。
至于政府是否会释放该名少年,旺阿兹莎表示,将交由内政部长及警方决定。
抨警方滥用POCA
大马人民之声(Suaram)与人权委员会(Suhakam)于周三公开呼吁政府,立即释放所有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下被逮捕的少年。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透露,根据国会的文件显示,2018年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被扣留的142人,年龄都小于18岁。
根据这两非政府组织,其中一些青少年被逮捕是因为偷窃,而且是人赃并获。
《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允许未经审讯而扣留嫌犯长达60天。
此前,内政部长慕尤丁表明,政府将保留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以及2013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结果遭维权组织抨击。
希盟在去年大选前承诺,一旦当选将废除特定的恶法,包括了1948年煽动法令、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1971年大专法令、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以及所有法令中的法定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