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面对毫无必要及纯粹学术性问题,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却为设立仲裁庭,调查选委会6名前成员在第14届大选所涉及不当行为的做法辩护。

他今天发文告解释,6名前选委会成员虽然已离任,但他们的失职行为,不该免予审视和调查。

尤其,他说,6人面对13项严重的指控。

“这些都是严重的罪行。假设成立的话,将展示选委会成员在举行第14届大选时犯下的过失。”

“仲裁庭受托调查的期限是投票日(2018年5月9日)前后。当时,有关成员仍然在职,而调查的正是他们当时的行为。”

抨6人辞职逃避问责

汤米汤姆斯接着指责6名前选委会成员,企图逃避责任,而蓄意在仲裁庭开审前呈辞。

“选委会成员的辞职,明显是一种故意挫败仲裁庭调查,以及逃避革除所需承受屈辱的举动。”

“当政府着手设立类似的仲裁庭时,他们就马上提呈辞职,并单方面将日期延至2019年1月1日。”

6名前选委会成员为时任选委会副主席奥曼(Othman Mahmood)、委员尤索曼苏(Md Yusop Mansor)、阿都阿兹(Abdul Aziz Khalidin)、苏莱曼(Sulaiman Narawi)、巴拉辛甘(K Bala Singam)及廖宗昌(译音,Leo Chong Cheong)。

若被撤职则失退休金

此外,汤米汤姆斯点出,6名选委会成员的退休金或受到仲裁庭的判决影响。

“仲裁庭最终的结果,可能直接影响选委会成员的退休金和辞职时享获的福利。”

“如果他们被撤职的话,就可能不会支付。”

尽管如此,他表示,自己不会干预仲裁庭的裁决。

“最终,仲裁庭可以自由针对初步诉辩做决定,然后向国家元首做出建议。”

仲裁庭主席沈立强日前提出质疑,指既然这6名选委会前成员均已辞职,因此继续审讯是否仍有意义。至于协助仲裁庭的律师公会的普拉维兰(M Puravalen)则告诉仲裁庭,既然这6人已经辞职,仲裁庭审理此案都只是纯学术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