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议会首开全国先河,通过限首长任期修宪
槟州希盟政府今天在州议会以33张票对0票三读通过修订州宪法,成为全国首个限制首长任期两届的州属,唯来自巫统和伊斯兰党的3名在野议员均选择弃权。
槟州共有40个州议席,修宪门槛为三分之二,即27张票。希盟在议会中共掌控37议席(行动党19席、公正党14席、团结党2席、诚信党2席),巫统和伊党各赢2席及1席。
槟州希盟政府今天在州议会以33张票对0票三读通过修订州宪法,成为全国首个限制首长任期两届的州属,唯来自巫统和伊斯兰党的3名在野议员均选择弃权。
槟州共有40个州议席,修宪门槛为三分之二,即27张票。希盟在议会中共掌控37议席(行动党19席、公正党14席、团结党2席、诚信党2席),巫统和伊党各赢2席及1席。
记名投票时,共有36名议员在场,告假的4名议员均来自公正党。他们分别是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班台惹雅州议员赛夫丁、本南地州议员诺丽拉和直落斗哇州议员慕斯达法。
33名希盟议员均投票支持,3名在野议员则不投票,他们分别是柏玛当巴拉岸州议员诺哈菲查(Nor Hafizah Othma)、伊党本那牙州议员尤斯尼(Yusni Mat Piah)、巫统双溪赖州议员莫哈末尤索夫(Mohammad Yusof)
为委任首长增设条件
槟首长曹观友是今午亲自动议此项宪法修订案。根据修订案,槟州宪法将在第7(2)(a)条文加入委任首长的额外条件,以禁止任何曾在两届立法议会担任过首长的议员,再度受委为首长。
槟州宪法第7(2)(a)条文原本阐明,“州元首需先委任一名获得大多数立法议员信任的立法议员为首席部长,以主持州行政议会;……”
根据曹观友,槟州法律顾问办公室今年6月11日,向总检察署提出修改槟州宪法的建议,而槟州行政议会曾在7月及8月期间进行的会议中讨论此修改建议。
在考量了总检察署提出的建议,和为了使此治理方针得以落实,槟政府遂建议把以上条文修改为:“州元首首先需委任一名立法议员为首席部长,以主持州行政议会, 而这名立法议员须:(i)获得大多数立法议会议员的信任;和(ii)不曾在任何时候担任过两届的首席部长;和……”
从第14届大选起生效
修订案中所指的“届”,为槟州宪法第19条文第3段所指的期限,即:“除非提前解散,立法议会需从其第一次会议日期后持续运作5年,之后再解散”。
此外,曹观友表示,修订案建议从第14届全国大选起生效。
他说,随着获得委托,希盟现有必要兑现改革政治体系的承诺,即限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最高职位,如首相、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的任期。毕竟,限制2届任期不仅能提高“监督与制衡”的效用,也能防止滥权,并在行政与立法体系里建立领导层更迭的机制。
“首相马哈迪日前在第2次国会下议院中提及,希盟政府需加紧处理限制任期事项,推行政治体系的改革。配合联邦的大方向,槟州政府优先看待重建政治体系的愿望,以履行竞选宣言。槟州政府将再一次创造历史,成为马来西亚首个落实首长限任2届的州属。”
在野党领袖私下支持
尽管参与辩论的希盟议员纷纷力赞此项创举,伊党本那牙州议员尤斯尼却表明投废票,因为某人是否适合出任领袖应该以能力,而非任期为考量。
在野党领袖兼巫统双溪赖州议员莫哈末尤索夫表示,3名在野议员决定弃权,唯个人私底下支持此项修订案。
他说,这是希盟的竞选宣言,在野党无意涉及其中。唯他个人私底下赞同这项措施,因为任期过长会衍生许多问题,比如跟随者越来越多,且提出各种非份要求。
“我个人乐见其成,但不支持(修订案)。身为在野党,我们不会支持。”
曹观友总结时表示,此项史无前例的做法,是要让人民对政治人物重拾信心,相信希盟能够守诺兑现竞选宣言,况且这是68项承诺之首。
巫统与郑雨周曾建议
本届大选,希盟在全国的《希望宣言》中承诺,限制首相、大臣和首长只能担任两届。槟州希盟之后也在州竞选宣言中纳入有关政策,作为第一项承诺。
早在2015年,槟州巫统反对党领袖查哈拉曾提呈动议,要求在议会内辩论限制首长任期为两届的修宪建议,并追溯至2008年。
唯基于没注明将此建议先交给议会的宪法委员会研究,槟议长刘子健否决了该动议。
同年,如今已退党的前行动党丹绒武雅州议员郑雨周也提呈动议,要求研究修宪,限制首长任期为两届和固定选举日期的建议,唯没任何议员起立支持辩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