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促婚内强暴受害者报案,应善用刑法375A
刊载: Oct 31, 2018 4:19 AM | 更新: Oct 31, 2018 11:33 AM
国会报道 首相署部长哈尼巴表示,女性若遭遇婚内强暴,应善用刑事法典第375(A)条文,以便向警方报案,或兴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哈尼巴今早在国会走廊时向媒体透露,迄今仅有一宗案件援引上述条文,不过最终仍然选择撤案。
阅读评论0
国会报道 首相署部长哈尼巴表示,女性若遭遇婚内强暴,应善用刑事法典第375(A)条文,以便向警方报案,或兴讼以保障自身权益。
哈尼巴今早在国会走廊时向媒体透露,迄今仅有一宗案件援引上述条文,不过最终仍然选择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