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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择定下周一聆听,林茂提名中心选举官阿米诺(Amino Agos Suyub)针对其被判入狱三个月的裁决,提出的暂缓执行令和上诉。

代表阿米诺的盛德律师楼昨天已入禀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选举法庭的判决,同时提出上诉。

法官阿芝玛(Azimah Omar )周三裁决,阿米诺尝试指导下一名证人如何在晏斗州议席选举诉讼中供证,而构成藐视法庭的罪行。

阿米诺也是林茂县长,他被指通过发送简讯方式,尝试指导助理选举官达英(Daing Muhamad Rahimi)如何在庭上供证。

上诉通知书和动议副本已寄发给公正党候选人斯特兰(S Streram)的律师斯里刊特(Sreekant Pillai)和莫哈末拉菲克(Rafique Rashid Ali)。

不理解为何被定罪

阿米诺在书面证词中说,他曾在10月2日寄一份有关审讯的新闻报道给达英。

隔天,他在继续供证前的早上8点42分,又发了一则短讯给达英。

根据达英,他是在出庭前一晚跟阿米诺进行最后沟通。结果,律师核对了双方的交谈,达英也因此在10月10日接到要求解释信。

阿米诺表示,他不理解为何被指控藐视法庭,因为他没掌握相关行为的详情。尽管如此,他仍然向法庭致歉。

担心被革除公仆职

阿米诺指出,法庭应考虑他的特殊状况而暂缓执行判决,因为他之前未获得充裕的时间准备辩词,该判决更会令他被革除公务员的职位。

他披露,公共服务局已向他索取案件详情,以便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他说,一旦不获暂缓执行判决,该徒刑将伤害到他全家,因为他须养育7名孩子,最幼小的只有1岁大。

他喊冤说,自己根本无意藐视法庭,法官未考量到他转发新闻的目的,旨在说明自己被错误引述。而且,法官也从未考虑到,他其实并没有引导证人和干扰审讯的动机。

他也认为,在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判决,不会侵害任何人的利益。

被视为标杆性案例

周三的裁决为晏斗州议席选举诉讼的案中案,而这项裁决可谓前所未有,成为标杆性案例。

晏斗是林茂国会选区下的州议席。斯特兰因为提名参选不果,而在大选后入禀选举诉讼,挑战大选成绩。他把对手莫哈末哈山、阿米诺及选委会,列为第一、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他也另外入禀民事诉讼,起诉阿米诺及选委会,并索偿760万令吉失责赔偿。

在大选提名日当天,选委会以斯特兰无法出示通行证为由,拒绝让他进入提名中心,也拒绝接受其提名,这使得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连任晏斗州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