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沙菲宜早前被控洗黑钱和报假税共4项罪名,今日要求将案件转移至高庭审理,并获得高庭批准。

高庭裁决之前,副检察司(DPP)阿夫斋尼占阿都拉曼(Afzainizam Abdul Rahman)已在9月28日透过信函表明,不反对案件转移至高庭。

沙菲宜代表律师温德吉星(Havinderjit Singh)与莎拉(Sarah Abishegam)今日出庭,向高庭提出转移要求,并获得法官阿兹曼(Azman Abdullah)许可。

阿兹曼说,“这项(转移)申请因没人反对所以获准。”

案件本月8日过堂

由于地庭之前已经择定在10月8日过堂,接下来须确认承审的法官。

沙菲宜也向高庭申请撤换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因为后者也有担任安华的民事案律师。

沙菲宜过去一直是巫统的专用律师,而目前是纳吉SRC洗钱案的首席辩护律师。

总检察署公布证据后,沙菲宜承认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

沙菲宜随后被控两条洗钱罪,以及两条报假税罪。惟,沙菲宜一概不认罪。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指控沙菲宜违反《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法令,涉及收取总共950万令吉的非法钱财。

另外两项控罪,指控沙菲宜没有在2013年的所得税申报上,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诚实申报涉及非法钱财的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