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深律师沙菲宜承认接受前首相纳吉的950万令吉资金,霹雳行动党法律局主任梁卓经批评,沙菲宜收钱后主控安华第二肛交案,有违司法公正,因此律师公会应当对付沙菲宜。

“我们呼吁律师公会向纪律委员会投诉,以维护法治精神,并且援引《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条规来对付沙菲宜。”

梁卓经发今天发表文告指出,由于沙菲宜未秉公独立行事,反而按照金钱利益控告公正党侯任主席安华的第二肛交案,安华或许面对不公审讯。

“一名律师身为高级副检察司,必须无时无刻捍卫法律、专业尊严和准则,不得欺骗法庭。若其专业受到质疑,则不该主控案件。”

纪律委会应施以惩戒

梁卓经补充,1978年法律专业(条例及规范)条规阐明上述事宜。

因此,他认为,沙菲宜已违反专业操守,应当受到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对付。

2017年6月,随着沙菲宜被揭透过纳吉个人账户,拿到SRC公司的950万资金,安华入禀吉隆坡高庭,寻求撤销肛交案的判决,并把政府列为唯一答辩人。

他寻求法庭宣判,上诉庭2014年3月14日就其肛交案的监禁5年判决无效,而且抵触联邦宪法第5(1)条文所保障的个人自由。

今年8月26日,安华重申,不会寻求惩处任何定罪他的法官,惟希望政府处理第二宗肛交案涉嫌审讯不公的问题。

虽然沙菲宜数度否认收取纳吉的950万令吉,但经由总检察署出示证据佐证后,资深律师沙菲宜最终承认此事。

不过,他辩称,这是他为巫统与国阵打官司的部分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