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留权力应被检讨
刊载: Nov 25, 2005 9:16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对警方滥用权力体罚扣留犯的程度表示震惊,并呼吁政府检讨刑事程序第117条的扣留权力,以减少层出不穷的扣留犯被虐待事件。
民权委员会指出,警员命令女扣留犯裸体进行体罚的事件,绝不是孤立的个别事件。
它指出,在最近几年,扣留犯在警察扣留营中被虐待、甚至离奇死亡的事件层出不穷,但都没有得到政府及公众人士的正视。
“这些事件,比较受到关注的有法兰西斯.乌达雅本(Francis Udayappan)及最近死在新邦令金的亨利(S.Henry)。法兰西斯在警方扣留期被发现离奇失踪,很多天后其尸体在河里被发现。至于亨利,其父母则被告知其儿子在扣留期自杀身亡。”
扣留间离奇死亡
它表示,从女扣留犯被裸体体罚到扣留犯在扣留间离奇死亡的事件,证明警方在扣留间滥用权力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那些默默无闻对刑事程序完全无知的小市民,被警方扣留后的命运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刑事程序其实明文规定,警方不能用暴力、利诱的手段获取口供,1953年的扣留间条例,则限制警方只能对扣留犯进行食物限制、比较小的扣留间监禁或迁移扣留犯的处罚。为什么警方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
民权委员会认为,刑事程序的第117条文的扣留期限太长,是造成警方在扣留间滥用权力的原因之一。
“政府应痛定思痛,遵循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缩短扣留犯的扣留期,提高法庭对警方行为的监督,加强扣留间的24小时录影(Camera Surveillance)设备,并对滥用权力的警方人员绳之以法,方能减少警方滥用权力,重建警察的健康形象。
民权委员会指出,警员命令女扣留犯裸体进行体罚的事件,绝不是孤立的个别事件。
它指出,在最近几年,扣留犯在警察扣留营中被虐待、甚至离奇死亡的事件层出不穷,但都没有得到政府及公众人士的正视。
“这些事件,比较受到关注的有法兰西斯.乌达雅本(Francis Udayappan)及最近死在新邦令金的亨利(S.Henry)。法兰西斯在警方扣留期被发现离奇失踪,很多天后其尸体在河里被发现。至于亨利,其父母则被告知其儿子在扣留期自杀身亡。”
扣留间离奇死亡
它表示,从女扣留犯被裸体体罚到扣留犯在扣留间离奇死亡的事件,证明警方在扣留间滥用权力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而这只是冰山的一角。
“那些默默无闻对刑事程序完全无知的小市民,被警方扣留后的命运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刑事程序其实明文规定,警方不能用暴力、利诱的手段获取口供,1953年的扣留间条例,则限制警方只能对扣留犯进行食物限制、比较小的扣留间监禁或迁移扣留犯的处罚。为什么警方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
民权委员会认为,刑事程序的第117条文的扣留期限太长,是造成警方在扣留间滥用权力的原因之一。
“政府应痛定思痛,遵循2005年警察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缩短扣留犯的扣留期,提高法庭对警方行为的监督,加强扣留间的24小时录影(Camera Surveillance)设备,并对滥用权力的警方人员绳之以法,方能减少警方滥用权力,重建警察的健康形象。
阅读评论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