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华堂吁建立保护举报人系统
刊载: Nov 24, 2005 6:48 AM |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欢迎内阁谕令警方停止骚扰贪污举报人的决定,并呼吁政府建立更完善的举报人的保护系统,以更有效打击贪污。
民权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正如内阁所坚持的,骚扰贪污举报人不但违反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更令反贪污局及公众人士不能有效打击贪污。因为若贪污举报人可以轻易被对付,如何鼓励公众人士举报贪污行为?
民权委员会进一步指出,以傅子君个案来看,傅子君作为举报人及证人,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是不会构成毁谤罪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傅子君的举报是有恶意的(malicious),因为贪污案中各造,包括法官、律师、主控官及证人等等的一切行为及言论,都享有豁免权(immunity)。
民权委员会认为,政府应以上述原则,建立更完善的举报人保护系统,让公众人士更敢于举报贪污,而警方也应对上述原则有所认识,以免动轧起诉举报人或律师,表面上看警方似乎是在天经地义的行使个人权力,但事实上是在骚扰打击举报人,使贪污检举无法进行。
民权委员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正如内阁所坚持的,骚扰贪污举报人不但违反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更令反贪污局及公众人士不能有效打击贪污。因为若贪污举报人可以轻易被对付,如何鼓励公众人士举报贪污行为?
民权委员会进一步指出,以傅子君个案来看,傅子君作为举报人及证人,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是不会构成毁谤罪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傅子君的举报是有恶意的(malicious),因为贪污案中各造,包括法官、律师、主控官及证人等等的一切行为及言论,都享有豁免权(immunity)。
民权委员会认为,政府应以上述原则,建立更完善的举报人保护系统,让公众人士更敢于举报贪污,而警方也应对上述原则有所认识,以免动轧起诉举报人或律师,表面上看警方似乎是在天经地义的行使个人权力,但事实上是在骚扰打击举报人,使贪污检举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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