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妇女组主席祖莱达坚持,大马不该允许童婚,因此要求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重新检讨现有的遏止童婚措施。

“任由童婚案继续上演,将衍生更多的问题,及令大马孩童走上不良的发展。”

“更令人伤心的是,根据大马妇女组织的观察,大部分未成年女童的婚姻都不长久。基于离婚或丈夫离世,未成年者的婚姻平均只能维持5年而已。”

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为副首相兼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管辖的部门,祖莱达(Zuraida Kamaruddin)则是房地部长兼公正党妇女组主席。

应坚决地遏止童婚

祖莱达今天发文告说,童婚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包括,年轻妈妈被逼肩负照顾小孩的工作,尽管她们本身仍未有足够的成熟度来扛起这种重任。

“希盟妇女组坚决认为,必须遏止童婚,马来西亚不该发生这种事。”

“在马来西亚,18岁以下的儿童获得特殊的保护,旨在保护儿童权益的2001年儿童法令为他们提供了保护。”

别令伊斯兰背骂名

祖莱达指出,政府2016年曾修订2001年儿童法令,加强对儿童的保护。而此举也符合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哲理,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和2006年儿童修订法令强调保护儿童的原则。

“其他的司法机构,如各州的伊斯兰法庭也应该明白此抱负,根据普世价值来保护儿童。”

“别纯粹因为伊斯兰法庭继续允许童婚,而导致普世的伊斯兰受人鄙视。”

因此,她敦促,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其他机构和州伊斯兰法庭携手合作,遏止大马再度发生童婚事件。

罚款了事引发非议

《Astro Awani》今天引述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的政治秘书罗兹雅依斯迈(Rodziah Ismail)说,大马伊斯兰司法局(JKSM)已拟定一套标准作业程序,确保各州伊斯兰法庭更严格审批未成年男女的婚姻申请。

据她披露,各州之前未有一套指南可参考。唯她无法进一步评论,因为有关标准作业程序不属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的权限。

话望生伊斯兰法庭早前裁决,丹州童婚案的41岁男主角在未经同意下,与女童结婚的两项罪名成立,罚款共1800令吉。

《每日新闻》周一报道,法官莫哈末苏尔拜尼(Mohd Surbaineey Hussain)宣布,该名男子分别违反了《2002年丹州伊斯兰家庭法令》第19条和124条文。

该名男子认罪后,罚款每项罪名900令吉,合共18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