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打假新闻法需时三个月,哥宾星六月下旬呈国会
Published: May 28, 2018 7:50 AM | Updated: May 28, 2018 8:48 AM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表示,废除反假新闻法令的整个过程将需耗时二至三个月。
下午4点48分更新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表示,废除打假新闻法令的整个过程将需耗时二至三个月。
哥宾星今天在马新社大楼召开记者会时说,将在6月25日国会召开之后提案,废除打假新闻法令。
“这是个程序,我们需要在国会提呈法案。所以,我希望在这一季提呈,如果这一季不行,我绝对会在下一季提呈。”
他说,需要准备文件,并且寻求总检察署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但这个过程会比较快,因为只是需要废除法令。
他也承诺,每两周向媒体报告废除打假新闻法令的进展。
需考虑如何处理旧案
哥宾星说,由于打假新闻发令已经颁布实施,因此在废除该法之前需处理几项议题。
他称,政府需评估如何处理之前遭警方援引该法逮捕的案件,或者被提控的案件。政府也需考虑,一旦废除该法,其他法律是否可以应用在这些案件。
他也说,会在来临周三的内阁会议,提呈讨论媒体自由、国营媒体等问题。
询及备受争议的《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哥宾星说,将修法明确定义罪名,并将罪行范围收窄,同时也检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权限,以及封锁网站的程序。
通讯法第233条文阐明,使用互联网散播猥亵、不雅、虚假、威胁或冒犯性,以干扰、辱骂、威胁或骚扰他人,属刑事罪。该条文被批评罪名定义不清楚,容易被政府来打击网上异议言论。
容纳批评政府的声音
另一方面,《马新社》报导,哥宾星接受马新社电台独家访问时指出,通讯部进行改革的重点是促进新闻自由。
哥宾星说,大马媒体需要更多自由进行采访工作,包括批评政府的。
“媒体是人民喉舌,政府必须能够接受批评,以便我们能作出改革。”
哥宾星指出,虽然赋予媒体自由,但政府将确保他们遵守法律。
“所要专注的是人民有空间发表意见,包括在野党也必须有空间,让人民能够自行判断。”
View Comments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