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纳吉就职宣誓违宪,前警官指无权解散国会
看守首相兼国阵主席纳吉将二度率领国阵出战大选,前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末再因却向高庭提告纳吉,指他在2009年的首相就职宣誓有误。
因此,他要求法庭宣布,纳吉以首相身份作出的任何决定,包括选区重划和解散国会,皆无效。
看守首相兼国阵主席纳吉将二度率领国阵出战大选,前吉隆坡刑事调查主任末再因却向高庭提告纳吉,指他在2009年的首相就职宣誓有误。
因此,他要求法庭宣布,纳吉以首相身份作出的任何决定,包括选区重划和解散国会,皆无效。
末再因(Mat Zain Ibrahim)是于3月23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指纳吉在2009年4月3日在国家元首面前唸出的就职宣誓不符合联邦宪法规定,因此寻求高庭宣布,纳吉之后以首相和财政部长身份作出的所有行动,都应视为无效。
此案在今天进行案件管理。末再因声称,纳吉在2013年胜出第13届全国大选后,作出的就职宣誓正确且符合宪法,因此证明宪法中的誓词没有改变,而纳吉在2009年的则念错了誓词。
指纳吉唸错誓词
末再因也是前副首相安华“黑眼圈”事件的调查官。他在庭上提供纳吉就职宣誓誓词的誊录档。
根据末再因,纳吉在2009年念出的誓词如下:
根据联邦宪法的第六项附录(the sixth schedule),正确的就职宣誓应如下:
末再因指出,在纳吉的誓词中,“dengan jujur”(以诚实)两个字在“menunaikan kewajipan-kewajipan jawatan itu” (实现该职务的职责)之后才被念出。
同时,他也声称纳吉在“taat setia”(忠诚)之前,自己加入了“kepercayaan dan”(信任和)两个字。
奥巴马重新宣誓
末再因指出,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首次宣誓誓词有误后,必须再重新宣誓,以示严谨。
这已不是末再因第一次指出这项错误,他在2013年2月已向时任副检察长依德鲁斯(Idrus Harun)发表公开信,提出此事。
他也就此向警方投报,并把报案书寄到首相署和政府首席秘书手上。
末再因指出,没有证据显示纳吉重新宣誓,或国家元首重新聆听他宣誓。因此,他认为,纳吉在2009年的就职宣誓,应该被视为违法和无效;纳吉也失去担任首相和建议国家元首的权利。
他续指,纳吉之后的行动都应视为无效,包括成立皇委会调查“炒汇案”、提成选区重划报告和宣布解散国会等。
寻求法庭宣布纳吉决定无效
末再因寻求高庭宣布以下事项:
- 纳吉于2009年4月3日在时任国家元首端姑米占再拿阿比丁(Tuanku Mizan Zainal Abidin)面前的就职宣誓违宪,因此无效。
- 自2009年4月3日起,纳吉的首相和财政部长资格被取消,且无权行使该职位权力。
- 纳吉以首相和财政部长身份所作出的决定和行动,都视为无效。
- 有关选委会提出的选区重划报告,纳吉不能行使联邦宪法第13项附录下定义的权力。
- 因纳吉不能行使联邦宪法第13项附录下定义的权力,因此选区重划的宪报应为无效。
- 纳吉无权以首相名义,要求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Sultan Muhammad V)御准解散国会。
根据末再因的律师阿德南伊斯迈(Adenan Ismail),副司法常务官努拉赛达(Nurasaidah A Rahmah)择定此案在本月25日,由法官莫哈末扎基( Mohd Zaki Abdul Wahab)审理。
努拉赛达也要求纳吉提呈辩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