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指出,当局应该阻止卡马鲁丁在周一受委为新任国会行政总管,直到有关争议解决为止,尤其是其宪法地位及违反国会特权的争议。

在本周三,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宣布卡马鲁丁受委为国会行政总管,并说这项委任像其他上、下议院的秘书长(Clerk)那般,由最高元首委任,从9月15日起生效。

委任存有3疑点

不过林吉祥强调,根据宪法,卡马鲁丁的委任存有3个疑点:

(i)联邦宪法第65(2)条款明文规定“上议院与下议院之秘书长必须由最高元首从联邦的公务员中甄选加以委任"。宪法中没有设国会行政总管的职位。

(ii)首届国会自1959年至今46年来,下议院的秘书长是国会的行政主管,而上议院的秘书长是国会副秘书。一个联邦宪法未设的职位,成为两个宪法规定职位,即上、下议院秘书长的上司,甚至骑劫了他们的传统行政角色、功能及权力,其宪法地位何在?

(iii)在过去一周,纳兹里谈到给国会制造一个“总监”的职位,但在两天前,他以“国会行政总管”职位取而代之。如果这项具争议性的新职位是由最高元首委任,其官方文件在哪里?原本从9月15日生效的受委总监,是否已在后来改成“国会行政总管”?这些文件应提呈予国会议员过目。

“在没有征询与获得国会上、下议院通过之下,委任一名国会行政总管来骑劫国会行政主管,即国会秘书长之行政角色、功能及权力,是蔑视国会、侵犯国会上、下议院权利与特权之举。”

纳兹里应被移交特权委员会

林吉祥也认为在一个认真看待3权分立原则,及国会独立与自主原则不受任何内阁部长玩弄的国家里,纳兹里应被提交给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因为他触犯多项上、下议院议员及国会机构的权力。

“在国会设置一个联邦宪法没有规定的职位,并成为国会上、下议院秘书长的上司,等于冒犯,甚至攻击联邦宪法的尊严。”

林吉祥建议内阁听取总检察长阿都干尼的劝告,基于宪法上不确定及违反国会特权的两项理由,而强烈反对制造出一个“国会行政总管"新职位,以免大马国会及大马国会民主沦为国际笑柄。与此同时,林吉祥认为卡马鲁丁应维持原职,在上述的争议尘埃落定之前,别到国会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