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屋案举报人供证,哥宾星拆穿实为国阵网兵
槟州首长林冠英购屋案开审,此案投报人莫辛(Mohsin Abdul Latheef Mohsin)以控方第一证人的身份出庭供证。不过,辩方律师哥宾星拆穿莫辛实是国阵的网络枪手,并连番质疑莫辛在不清不楚下向反贪会举报林冠英。
中午12点更新
槟州首长林冠英购屋案开审,此案投报人莫辛(Mohsin Abdul Latheef Mohsin)以控方第一证人的身份出庭供证。不过,辩方律师哥宾星拆穿莫辛实是国阵的网络枪手,并连番质疑莫辛在不清不楚下向反贪会举报林冠英。
此案法官是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6人检控团队以玛斯里(Masry Daud)为首,而辩方首席律师则是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
莫辛在供证时说,自己在面子书从事营销工作,而之所以出庭,是因为他在2016年3月18日向反贪会举报林冠英。
莫辛的网名为马姆巴蒲(Mamu Parpu)。他表示,他是在《第三电视》看到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国会挑起林冠英购屋案,并接获WhatsApp讯息后,觉得有猫腻,于是向反贪会报案。
“我自己决定要报案。我报案,是要让首长摆脱贪污污名。”
“我们都是纳吉的人”
接着,法庭播放沙布丁在国会演讲的视频。
哥宾星说,莫辛作为所谓的“面子书营销员”,积极以马姆巴蒲的网名发表文章,不仅有面子书,还有Instagram账号。
他续说,莫辛也曾示威抗议林冠英与槟州政府。
“你是否挺国阵的写手?”
莫辛否认这点。
不过,哥宾星揭露,莫辛在社媒上贴文说过“我们都是纳吉的人”。
哥宾星进而质问莫辛,何以不敢承认支持首相纳吉。
“为什么要害羞?说啊,说你是他的支持者。”
莫辛这时才承认是纳吉支持者。
接着,哥宾星问莫辛,是否带有政治动机破坏在野党。
莫辛否认此事。
听不懂问题掀起哄堂
哥宾星进而把问题聚焦到莫辛的报案书。他问莫辛是否同意,林冠英其实并非如报案书所称般在2008年购买独立式洋房。
莫辛表示“我不知道”。
哥宾星马上追问:“但却是你报案,你到底是否知道?”
“所以你不知情,但却去报案?”
莫辛这时回应,他是根据沙布丁的国会演讲视频报案。
不过,哥宾星指出,从视频可见,沙布丁提到林冠英是在2015年购买洋房。
“若视频没提到,你是从哪里获得这资讯?”
莫辛声称不明白哥宾星的问题。法庭内顿时哄堂大笑。
哥宾星于是重复问题,并要求莫辛说清楚,到底是在哪里获得资讯。
莫辛表示不记得。
哥宾星揶揄:“你是否知道,刊登假新闻是一项罪行?”
对此,莫辛表示同意。
哥宾星称乃合适价格
哥宾星接着问莫辛,是否房产专家?他表示,莫辛报案指责林冠英涉嫌贪污,乃是非常严重的指控。
“那么,你凭什么根据来抛出指控?”
莫辛宣称,他相信当中含有贪污元素,而他也在一些部落格上读到相关指控。
哥宾星进而询问莫辛,是否同意自己报错案?
莫辛表示“不确定”。
接着,哥宾星问莫欣,是否知道林冠英与原屋主(彭丽君)所签署的屋子买卖合约内容。他表示,从视频可见,沙布丁在国会演讲中提到有关详情。
他也问道,既然莫辛声称房价每年上涨,那么莫辛是否知道林冠英与原屋主是何时签订买卖合约?
“你在报案前,是否有询问任何专家?”
“林冠英在合适时间,以合适价格购买洋房。此案并没犯罪。”
“那所洋房不是以低于市价价格所买下,你知道吗?那是一个恰当的价格,你是否同意?”
莫辛表示不同意。
哥宾星指出,莫辛不知道屋子买卖合约是在何时签订,也未向任何专家查询洋房的价格,那么怎能说不同意上述问题?
莫辛则说,他是在面子书上读到有关屋子的价格。
购屋案掀起政治风波
哥宾星于是总结说,莫辛报案只有一个目的,即作为纳吉忠实支持者攻击林冠英。
莫辛不同意这点。
法官哈德利亚表示,法庭总共需要传召40名证人供证,并要求尽快完成第一名证人的盘问。
哥宾星说,他只是要确认一点,即莫辛根本就不知道洋房的恰当卖价。
2016年6月30日,林冠英被控以低于市价向商人彭丽君购买独立式洋楼,并将农业地转为住宅地。根据控状,林冠英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身份在州规划委员会上批准Magnificient Emblem公司申请,把西南区第436及437地段从农业地转换为发展地,让自己及妻子受惠,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过贿款的5倍,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5年7月28日,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房屋,远低于427万令吉的市价,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彭丽君则被控唆使林冠英以280万令吉低于市价购屋,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 ,并与第165条文同读,若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林冠英否认有罪,并多次强调这是一宗政治阴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