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届大选的邮寄投票申请已开放,但为了追求干净与公平选举,净选盟呼吁选委会立即终止本地邮寄投票申请,改采提前投票的方式。

它补充,选委会也务必整顿申请程序,确保所有邮寄选民的身份属实。

净选盟今日发文告点出,政府在2018年财案允许废除邮寄投票,并以提前投票取代之,因此选委会没有正当理由扩大邮寄选民的范围。

提前投票是在投票日前1天进行,并在投票时间结束时算票。

文告说,净选盟已多次批评邮寄投票方式,因为此方式容易遭“骑劫”以操控选举成绩。

“净选盟要求废除邮寄投票,因为它会带来滥权、缺乏透明、在运送投票箱时缺乏安全措施、没通知候选人,并难以保证选民不会同时成为邮寄投票和提前投票。”

“扩大邮寄选民范畴,让他们参与有毛病的邮寄投票程序,严重违反投票权益、投票安全、选举廉正和民主程序的原则。”

净选盟说,选委会在投票日未公布前,已开放本地邮寄选民申请,更让人担心。

周一开放本地申请

《马新社》报道,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本周一(19日)宣布,即日起,国内选民可申请邮寄投票,而条件是他们的雇主必须证明,他们在投票日当天执勤。

他说,在投票日执勤的选委会职员、警察、军人和媒体,若无法参与提前投票,可使用1A表格申请邮寄投票。

而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监狱局、大马消拯局、政府医院和诊所、志愿警察、民防局、移民局、天灾管理机构及国民登记局的职员,则可填写1C表格申请邮寄投票。

他指,选委会已在网站(www.spr.gov.my)上载1A和1C表格,网上也可查询申请指南,1A表格的申请将在投票日当天截止,而1C表格申请则会在投票日前5天截止。

海外邮寄投票申请则在今年1月23日已开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