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两次获判无罪,但“黄气球案”依然纠缠艺术家比尔奇思,因为总检察署不服推事庭于去年底的无罪判决,再度向高庭上诉。

副检察司诺阿玛(Nurakmal Farhan Aziz)去年12月6日向高庭提呈上诉书,2天后,高庭副主簿官再纳丽雅(Zanariah A Bakar)发函通知比尔奇思这次的上诉。

比尔奇思代表律师拉蒂花向《当今大马》披露,其当事人昨天才告知他们关于总检察署上诉的事情。

“法庭还未择定案件管理的日期。”

高庭发还审理案件

比尔奇思是于2015年8月31日,即净选盟4.0集会结束后的隔天,在纳吉与夫人罗斯玛到柏威年广场推介一项活动时,从广场上放抛下7个写着“媒体自由”、“民主”与“公正”等字眼的黄色气球,旋即被警方逮捕 。

她被控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即意图破坏和平的“侮辱行径”,最高罚款为100令吉,但比尔奇思不认罪。

2016年7月1日,吉隆坡推事庭以控方无法确凿证明罪行为由,判比尔奇思无罪释放。

不过,吉隆坡高庭在隔年10月3日,以推事庭审理有误,推翻无罪原判,要求比尔奇思出庭自辩,并把此案发还推事庭审理。

然而,推事庭在去年11月27日再次裁决比尔奇思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