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穆斯林夫妇去年2月入禀民事诉讼,起诉联邦直辖区宗教局以幽会罪名违法取缔与扣捕他们。唯如今,他们放弃追究而撤销诉讼。

起诉人礼端(Mohd Ridhuan Giman)告知法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决定撤销案件。

随之,代表联邦直辖区宗教局、执法官员和首相署的高级联邦律师卡玛阿兹拉哈山(Kamal Azira Hassan)和祖林阿里纳(Zuhrin Elina Mohd Dom)要求,礼端和妻子西蒂莎拉(Siti Sarah Maulad Abdullah)缴付1万令吉堂费和道歉。

但是,35岁的礼端请求,法官降低堂费额,因为他正面临财务困难。

西蒂莎拉则身在柔佛麻坡而没有上庭。

只缴堂费不必道歉

最终,法官诺丁哈山允许礼端只缴付3000令吉堂费,并没勒令后者道歉,裁定撤销诉讼。

法庭原本安排从今天起,一连三天聆审这宗诉讼案。但礼端和西蒂莎拉的代表律师阿当卢克曼(Adam Luqman)告知法庭说,他要求撤销此案,因为他难以获得两名执法人员的指示和相关文件。

此外,礼端承认,目前在伊斯兰法庭面对另一宗案件审讯和一宗民事诉讼案,因此需专注在这两宗案件。

曾列七造为答辩人

因不满遭取缔与扣捕,礼端与西蒂莎拉去年联同礼端的母亲(要求匿名)到吉隆坡高庭入禀诉讼,把七造列为答辩人。七造是直区宗教局执法官士汉(Mohd Shiham Ramli)、依哲哈(Mohammad Izehar Md Amin)、直区宗教局首席执法官、直区宗教局局长、直区宗教局、首相署与政府。

他们宣称,直区宗教局执法官当天在出示证件后,闯入酒店房内拍照与录影。根据礼端,官员拒绝承认他们的结婚证书照片副本及结婚照,并致伤他和逮捕他们。

夫妇俩指证联邦直辖区宗教局犯下连串罪行,即错误逮捕、拘禁、擅闯、侵犯隐私、官员滥用职权、侵害个人基本权利。

他们要求名誉损害之一般损害赔偿、加重损害赔偿和堂费。

指挑衅官员拒合作

联邦直区宗教局及其官员在辩词中否认,夫妇俩的指控,包括所谓袭击、逮捕和非法闯入的说法。

他们指称,当局去年1月7日晚上10点55分接到有人幽会的情报,而于凌晨1点到位于富都的酒店展开取缔行动。

他们还宣称,是夫妇俩提供情报,才导致执法官员上门临检。

直区宗教局补充说,执法官到了有关房间后先自我介绍。但礼端却挑衅地提高声量吆喝和质疑执法官的行动。

执法官员宣称,两人无法出示证据,证明他们已经结婚,礼端只出示了结婚证书的照片。由于两人拒绝合作,当局最终联络警方支援,并扣留他们和援引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联邦直辖区)第27 (a) 和 (b) 条文展开调查。

否认侵犯两人权利

答辩方在辩词中表示,逮捕夫妇俩的行动合法,因为他们无法在被取缔之际出示结婚证明,所以当局是根据法律合法地逮捕他们。

联邦直区宗教局官员也否认,他们的逮捕行动侵犯了两人的基本权利。

据知,礼端与西蒂莎拉已因为有关幽会取缔案件和伪证罪名,而被提控上伊斯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