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漫画家祖纳虽然在去年11月挑战出国禁令遇挫,但他并未放弃,昨天再度入禀吉隆坡联邦法院,试图争取出国的行动自由。

祖纳真名为祖基菲里(Zulkiflee SM Anwar Ulhaque)。

他昨天通过Daim and Gamany律师楼,向吉隆坡联邦法院入禀有关申请。

移民法条文违宪?

祖纳的代表律师拉蒂法(Latheefa Koya)发文告指出,他们这次的诉讼旨在挑战1959年/1963年移民法令第59条文和第59A条文的合宪性。

第59条文是有关豁免听政权的条文,并允许移民局在不必聆听某人的解释下做决策。第59A条文则是排除司法审核的条文。该条文阐明,移民局的决定可免予司法审核。

根据拉蒂法,他们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文提出申请。

“我们是依照联邦宪法第4(4)条文提出申请,该条文说明,国会无权批准的法令条文将被视为违宪及失效。”

高庭去年宣判败诉

拉蒂法指出,相关移民法令条文抵触了宪法的第5(1) 条文,并需跟第8(1) 条文和第 69(2)条文同读。

第5(1) 条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该被剥夺生命或人身自由。

第8(1) 条文阐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第 69(2)条文则允许,政府起诉和被起诉。

祖纳曾在吉隆坡高庭挑战出国禁令,不过高庭法官阿兹查( Azizah Nawawi)去年11月29日驳回诉讼,声称祖纳的申请没有依据,更谕令他给政府支付5000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