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哈迪发律师信,限皇委会周五前采纳缺漏文件
前首相马哈迪已在周一通过哈聂夫律师楼,发律师信给国行炒汇案皇委会,以限皇委会在本周五内,把马哈迪在听证会上提呈的496页文件和书面意见纳入报告中。
哈聂夫的律师楼是于周一下午向皇委会秘书尤索夫(Yusof Ismail)发出有关律师信。
前首相马哈迪已在周一通过哈聂夫律师楼,发律师信给国行炒汇案皇委会,以限皇委会在本周五内,把马哈迪在听证会上提呈的496页文件和书面意见纳入报告中。
哈聂夫律师楼是于周一下午向皇委会秘书尤索夫(Yusof Ismail)发出有关律师信。
根据《当今大马》查阅,该律师信写道,若皇委会没遵守要求,马哈迪会就此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律师信也写道,皇委会报告第524页缺漏了一些文件,包括马哈迪的3个书面请求、马哈迪律师的书面陈词、听证会证词的逐字稿和3个书面请求。
“皇委会成员参考了听证会记录,作为他们的结论部分,而他们的观点只记录在第68页至258页。”
“因此,皇委会报告并没涵盖完整报告,因为这些部分已缺漏。除非在周五下午5点前纳入这些(缺漏部分),否则我们的当事人保留权利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
报告建议刑事罪查马哈迪
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在上周四(11月30日)出炉后,哈聂夫已批评,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报告不完整且不公正,没纳入马哈迪向国行炒汇案皇委会提呈总共496页的文件和书面意见。
皇委会报告称,国行在1992年至1994年期间,炒外汇亏损高达315亿令吉。
皇委会在报告中指出,国行炒汇案可能触及刑事法典多项罪行,包括刑事失信(第406与第409条文)、同谋或教唆(第34条文或第107条文),以及欺诈(第417与418条)。
皇委会点名的涉案人士,包括时任国行顾问诺莫哈末耶谷(Nor Mohamed Yakcop) 、已故前国行总裁查化(Jaafar Hussein)、副总裁林西彦、国行董事局、前首相马哈迪、前副首相安华与前财政部长达因等。
其中,皇委会建议援引刑事失信和抵触1958年国行法令的罪名,调查诺莫哈末。同时,以刑事罪调查马哈迪与安华,以鉴定两人是否向内阁隐瞒炒汇亏损的实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