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告霹伊党主席诽谤胜诉,获赔廿万
马新社刊载: Nov 10, 2017 9:04 AM | 更新: Nov 10, 2017 9:07 AM
地庭今日宣判前霹雳州务大臣尼查起诉霹州伊党主席拉兹曼诽谤胜诉,获赔20万令吉。
也是章卡遮令区州议员的尼查是在2015年8月入禀怡保高庭起诉拉兹曼诽谤,索赔300万令吉,案件过后移交地庭审理。
法官苏妮达裁决,作为答辩人的拉兹曼须对他于2015年6月2日在《阳光日报》诽谤起诉人尼查的言论负责。
尼查是就文章两个提及“支持世俗国概念,因此他必需加入行动党”的段落兴讼。
尼查的代表律师是阿斯慕尼,拉兹曼的律师则是莫哈末赞里和阿末阿兹哈。
尼查感到欣慰
阿斯慕尼稍后在庭外告诉记者,其当事人对今天的裁决感到欣慰,并要求答辩人在裁决日算起的14天内支付赔款。
“我们经常讲,诽谤的代价不低,就算是有了裁决,答辩人还是持续撰文诽谤尼查,我们将向我们的当事人寻求进一步的指示,看他是否要追究。”
另外,莫哈末赞里指出,判词理由指起诉人成功证明该文章含诽谤元素、已经出版,以及答辩人所提出的反起诉和证据,并不足以驳回起诉人的诉讼。
“我将尝试建议我的当事人申请暂缓裁决,或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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