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会谈罗兴亚示威:
外国人可集会惟须守法
Published: Sep 3, 2017 6:07 PM | Updated: Sep 8, 2017 3:46 PM
约1000名罗兴亚人上周三在驻马缅甸大使馆外发动示威,引起社会的议论。大马人权委员会今天澄清,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外国人也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大马人权委员会澄清,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第20条文,每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有和平集会的自由和权利。”
约1000名罗兴亚人上周三在驻马缅甸大使馆外发动示威,引起社会的议论。大马人权委员会主席拉扎里(Razali Ismail)今天澄清,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外国人也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大马人权委员会澄清,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第20条文,每个人无论在哪里都有和平集会的自由和权利。”
“大马人的这种宪赋权利则写明在联邦宪法第10条文。”
不过他提醒,暴力示威者则将失去他们的集会权利,而警方则应该依法对付那些违法者。
促罗兴亚难民守法
人权委员会在今天文告提醒逗留大马的罗兴亚难民,务必尊重和遵守大马法律。
它也指出,大使馆享有崇高的地位,因此大马政府有责任保护外国使馆,避免它们受到侵入、损坏或者侮辱。
逾1000名罗兴亚人8月30日赴缅甸大使馆呈交备忘录,抗议缅甸穆斯林遭残忍对待和杀害。不过,其中44人因为拒绝解散,遭吉隆坡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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