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50分更新

公正党八打灵南区国会议员许来贤不满国会议长班迪卡驳回其两道有关一马公司的问题,遂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裁定班迪卡的决定是违反宪法及无效。

此事导致班迪卡大闹情绪。他在国会午后复会时表示,从此以后,他不会在国会再发布任何裁决。

“我希望众位议员不要提出议会常规异议(point of orders),你们会逼迫我发布裁决。”

“但议长现在不能裁示,皆因有人可以上庭状告议长。”

“宪法第63(1)条文已失去意义。”

该条文阐明,国会两院及委员会会议的决定不能带上法庭挑战。

批议长理由不合理

许来贤今早在吉隆坡高庭递交诉状。他说:“我认为,议长给予的理由是不合理的。”

本案将班迪卡和国会秘书罗斯米(Roosme Hamzah)列为答辩人。

“议长必须答复有关(驳回问题的)决定,因为这与重要的公共问题有关。”

许来贤的代表律师是苏仁德兰和拉蒂花。

许来贤此前向国会提问,要求首相纳吉说明,大马是否已经正式驳斥美国司法部充公行动有关一马公司资金被挪用的民事诉讼;同时也要求内政部张澄清,涉及一马公司案的富豪刘特佐是否拥有双重国籍。

国会无法正常运作

苏仁德兰形容这项诉讼是“示范案例”,其他国会议员有关一马公司的提问也遭议长驳回。这导致国会议员无法履行代议的责任。

“我们要求(法庭)宣判,议长驳回一马公司问题是违反宪法及无效的。”

苏仁德兰也是公正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他指出,类似的问题通常不会提交到法庭审理,但是国会议员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国会没有正常的运作。

“我们(国会议员)不能提问,这意味着国会没有妥当的运作。”

“所以我们没有选择,只能援引宪法,寻求法院援助,以便确保尊崇宪法,并且让我们履行职务。”

驳回逾三十道问题

新一季国会上周一开始,在野党再度追击一马公司课题,惟超过30道有关一马案及美国充公行动的质询碰钉,以致在野党议员抗议声不断

班迪卡之后否认封杀关于一马公司问题。他称,国会是追问课题的最好地方,但提醒国会不是菜市场,所以议员须遵守议会常规。

此前,班迪卡已多次解释为何以“妨碍司法审核”为由驳回一马公司案。在2015年10月的国会会议及2016年3月的国会会议,国会也驳回多道一马公司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