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希高呼穆斯林团结,抵抗反法规势力
随着上诉庭推翻“非婚生子不得冠上父名”措施,副首相阿末扎希高呼穆斯林团结,以反对任何挑战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决定的势力。
随着上诉庭推翻“非婚生子不得冠上父名”措施,副首相阿末扎希高呼穆斯林团结,以反对任何挑战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决定的势力。
阿末扎希也是内政部长,他昨晚在雪州士拉央出席一场开斋节活动致词时强调,国民登记局有必要向联邦法院上诉日前上诉庭的裁决。
“就此案而言,穆斯林必须团结,并认同伊斯兰教必须获得尊重。我们不要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的决定受到任何人挑战,不管是个人或法规理事会以外的不同司法制度。”
外人不得干预伊教事务
扎希表示,国民登记局只是遵守全国伊斯兰法规理事会的决定,根本没有违法之处。
“这也是为何我们向法院上诉,因为只有合法的孩童,才可以冠上父名。”
“作为内政部长,我认同国民登记局总监上诉的决定。”
他进而指出,“外人”不得干预伊斯兰事务。
“且让穆斯林处理我们自己的伊斯兰事务。”
归咎父母导致孩童受苦
阿末扎希说,他同情孩童无法冠上父名,但会发生如此事情,全因其父母所致,无从怨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尊重孩童,因为他们并没罪。孩子出生后,就像一片白布,但他们的父母却让白布染黑。”
上诉庭上周四(27日)公布的书面判决书裁定,国民登记局不得援用伊法规委会的“非婚生子不能冠父姓”裁示,因为伊斯兰法规(Fatwa)没有法律效用。
本案原诉人是一对父母。他们不满登记局漠视他们的意愿,擅自更改他们孩子的父姓,因此针对登记局的做法提出司法审核。
高庭在2015年驳回这项诉讼后,原诉人提出上诉。
事缘,原诉人的孩子在父母婚后5个月又24日(伊斯兰教历5个月又27日)出生,距离伊斯兰法规理事会的规定,仅差数日。
2003年,伊法规委会裁定,只要一名孩子在父母婚姻6个月内出生,则不能冠用父姓——就算孩子父亲出面认亲。
无论如何,国民登记局上诉此案,并维持“非婚生子不得冠父姓”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