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国会议员继续追击国会驳回在野党一马公司案问题的做法,直批议长班迪卡驳回问题所引用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该党灵北国会议员潘俭伟今日发文告点出,班迪卡称国会议员所提出的问题必须遵守议会常规,包括提问不能是指控、假设、激进或捏造,同时不能妨碍法庭的司法审理,例如美国司法部所发动的充公行动。

他说,班迪卡的理由乍看之下似乎合理,但若客观评估在野党议员的问题,就会发现上述理由完全不能套用在这些问题。

指已避开妨碍审理

潘俭伟(见图)接着以本身的问题为例说,他有5道问题被驳,不只比他人多,也是他参与国会8至9年以来,最多提问被驳的一次。

他指,其问题遭驳回的理由是“含有假设”(sangkaan)或属“个人想象”(buah fikiran),而他并不认同这些理由。

“在其中一道问题,我询问之前估价23亿美元的一马公司投资‘单位’,如今价值多少以及谁是该投资单位的‘托管银行’。”

“我已非首次提出上述问题。虽然财政部所给的答案从不让人满意,但至少这道问题在过去不曾被驳回。为何现在才被驳回?”

他问,财政部和一马公司也曾发文告回应相关投资“单位”及新加坡瑞意银行(BSI)被指为“托管银行”一事,因此他的上述提问何来“假设”或“个人想象”?

“因此,驳回问题的理由蛮横,议长显然是滥权。我认为,议长驳回问题的唯一理由,是要掩盖神秘投资‘单位’背后,可能涉及丑闻的细节。”

促重考虑否决决定

针对总检察长有否调查美国最新一波充公行动的提问,同样被议长以“假设”理由驳回,潘俭伟强调,他没询问美国充公诉状内容,也没假设诉状内容属实。

“我只是询问总检察长有否调查这(美国充公行动)严重的指控,因它已破坏首相纳吉及大马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我的问题仅是给总检察长阿班迪机会,表达这宗调查案的进展。”

“为何却被驳回?难道议长要替总检察长阿班迪化解尴尬?”

他呼吁班迪卡,重新评估驳回问题的决定。

哥宾星质问班迪卡

另外,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见图)也发文告表示,班迪卡驳回其问题的理由错误。

他强调,其问题并不含指控、假设、激进或设想,也完全不违反议会常规。

他指,本身已于周三入禀动议,以挑战议长班迪卡驳回其提问的决定。

他称,本身已在动议内容阐述,为何议长驳回其提问的理由站不住脚。

“第一道问题清楚是要询问调查进展,这不可能是‘未成为问题的事情’。这是荒谬的。我附上《马来邮报在线》2017年4月12日的报道,总警长已称一马公司案的调查报告已交给总检察长,所以调查确实有在进行,何以是‘未成为问题的事情’呢?”

“第二道问题关于大马会如何应对美国司法部的充公行动。这个提问并不妨碍司法审理。这是非常简单的问题,那是一个涉及数十亿令吉的指控,马来西亚肯定要做一些东西,我们要知道总检察长在做什么?若没,为何?”

“第三道问题有关相互法律援助,即是否有任何海外政府要求大马协助,以调查一马公司案。这个问题是基于总检察长投诉美国司法部没联络他或大马总检察署。我附上《新海峡时报》2017年6月16日一则报道来支撑我的观点。所以这如何是‘未成为问题的事情’?”

要求议长批准动议

哥宾星强调,以上问题并不妨碍司法审核,所以这无关妨碍司法审核的议会常规条文,也无关案件在国内或海外聆审一事。

由于哥宾星已入禀动议挑战议长决定,他指,目前迫切的问题是,议长会否允许议会辩论这项动议。

他也赞赏班迪卡同意其观点,即国会是辩论各种课题的好地方。

“因此对他而言,最好的做法是批准我的动议,以便能在议会厅内辩论。”

“让我们讨论这些问题,并决定那些问题是否应该被驳。”

议长否认封杀问题

新一季国会周一开始,在野党再度追击一马公司课题,惟超过30道有关一马案及美国充公行动的质询碰钉,以致在野党议员抗议声不断。

但国会议长班迪卡昨日开了长达一小时的记者会,否认封杀关于一马公司问题,更指有19道有关一马公司的问题获得政府回答。

他甚至认同,国会是追问课题的最好地方,但他提醒,国会不是卖菜、鱼、鸡的巴刹,也不是拍卖场(pasar lelong),所有议员须遵守议会常规。

针对在野党不满就算提呈个人动议以检讨议长的决定,该动议也无法上到议会厅辩论一事,他强调,是否挪前让一个动议获得事先辩论,那是政府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