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允拉菲兹申请上诉
检讨纳吉诉诽谤案抗辩论据
联邦法院发出准令,批准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和《人民媒体》拥有人陈志刚挑战上诉庭有关首相纳吉及其夫人罗斯玛起诉两人诽谤案的裁决。
联邦法院发出准令,批准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和《人民媒体》拥有人陈志刚挑战上诉庭有关首相纳吉及其夫人罗斯玛起诉两人诽谤案的裁决。
此前,上诉庭批准纳吉夫妇申请,删除拉菲兹和陈志刚在抗辩书提出的“公正评论”论点。
以东马大法官理查玛拉尊(Richard Malanjum)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批准上述申请。
理查玛拉尊裁定时说:“我们发出准令给两名申请人,批准他们所提出的所有问题。”
另外两名法官是联邦法院法官蓝利阿里(Ramly Ali)和查哈拉(Zaharah Ibrahim)。
拉菲兹和陈志刚的代表律师是拉兹兰(Razlan Hadri Zulkifli)。纳吉夫妇的律师是旺阿兹米尔(Wan Azmir Wan Majid)。
上诉庭未看过短片
纳吉与首相夫人罗斯玛是在去年4月16日入禀诉讼,将拉菲兹列为第一答辩人,陈志刚则是第二答辩人。
他们在诉状指出,拉菲兹于2014年11月22日在敦拉萨镇举行的一项论坛上演讲提及燃油课题时,发表含诽谤意味的言论,因此起诉两人诽谤,并要求赔偿。陈志刚是《人民媒体》(Media Rakyat)负责人,该网站将拉菲兹的演讲短片上载至优管。
拉兹兰指出,涉及此案的是短片,而不是文字,但是此前上诉庭仅仅根据纳吉提出的文本,而没有看过短片就批准删除两名答辩人在抗辩书提出的“公正评论”论点。
此前,吉隆坡高庭法官诺莱妮(Noraini Abdul Rahman)以“过早”理由,驳回首相纳吉夫妇的申请,同时指示案件进入审讯程序。
指拉菲兹是开玩笑
拉兹兰指出,拉菲兹在演讲时说“削减汽油津贴所省下的钱,可以放进罗斯玛的口袋,以便购买戒指”,而这句话只是开玩笑,可以视为是“公正评论”。
拉兹兰称,应该看看短片,以了解当时演讲的情境和听众的反应,并称拉菲兹是国会议员有责任提出削减汽油津贴等公共政策问题。
纳吉夫妇的律师旺阿兹米尔则提出,上诉方企图扩大“公正评论”的定义,将开玩笑和夸张的说法也涵盖在内。
“上诉人同意那是幽默和夸张。这里的问题是该声明并非是开玩笑,而是公然的恶意(言论)。”
拉兹兰则辩驳,如果没有传召证人并加以验证,那么如何决定拉菲兹的言论是恶意的,因此这个问题应该予以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