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呼中央尊重大马协议
砂州部长促展缓旅游税
政府急于在7月1日开征旅游税引发联邦与砂州不同调。砂州旅游、艺术、文化、青年与体育部部长阿都卡林要求联邦政府在砂拉越和沙巴展缓实施旅游税,并先咨询该州意见。
政府急于在7月1日开征旅游税引发联邦与砂州不同调。砂州旅游、艺术、文化、青年与体育部部长阿都卡林要求联邦政府在砂拉越和沙巴展缓实施旅游税,并先咨询该州意见。
《婆罗洲邮报》(Borneo Post)报导,阿都卡林(Abdul Karim Rahman Hamzah)说:“我们要求展缓实施旅游税。如果他们不要在半岛展缓,那由得他们,但是至少在沙巴和砂拉越展缓实施。”
“你需尊重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还有一件事情,州政府应该有说话权,或许州政府要求退还部分的税务。今年并没有拨予砂州旅游领域的联邦拨款。”
阿都卡林是回应早前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的宣布,后者澄清旅游税并没有延迟实施,反之将提前一个月,即7月1日落实。
纳兹里的宣布引发反弹,行动党百乐镇州议员杨美盈批评政府“闪电实行”旅游税是因财库枯竭,更质疑税收会否真的用在发展旅游业。
先协商勿仓促落实
阿都卡林解释,这并不意味着砂拉越政府反对联邦政府,但认为双方应该相互让步。
“看起来他们要仓促实施,这是不好的。你这是逆潮而动,我是这样看的。”
阿都卡林说,外国也开征旅游税,但是政策内容应该合理,例如对本地游客和外国游客,应该有不同税率。
“所有的酒店必须为此税务而登记,否则会被罚款。所以为何我们要求展延。先协商,不要仓促落实。”
阿都卡林指出,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旅游事务并没有列入《联邦宪法》第九附录立法事务表,因此没有列在联邦事务表或州事务表,也没有列在共同事务表,算是属于剩余列表(residual list)的事务,需要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审议和协商才决定。
不过,他称,数年之后旅游事务被列入《联邦宪法》第九附录立法事务表,并且是属于联邦事务,而此事并没有咨询砂州政府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