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限度:谈性侵孩童法
【不安时代】
近期国会会议中,朝野议员联手通过由政府提出的《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为儿童性侵罪案提出更详细的定义与罚则。呈上法案期间,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发言时提出“先姦后婚”论,旋即成为新闻焦点,非政府组织与反对党齐声讨伐,事件也登上国际媒体的版面。
惊人言论总能吸引大众的目光,相对于新法《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令》(以下简称性侵孩童法)的内容,在朝野一致通过的情况下,却缺乏讨论与关注。
这份新出台的法令,相对于原有的《刑事法典》第375条强姦罪与《2016年儿童法令(修订)》,进步性在哪里?法案是否就如首相纳吉所言的“能全面地解决性侵孩童的罪行”?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局限又在哪里?
【不安时代】
近期国会会议中,朝野议员联手通过由政府提出的《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案》,为儿童性侵罪案提出更详细的定义与罚则。呈上法案期间,国会议员沙布丁在发言时提出“先姦后婚”论,旋即成为新闻焦点,非政府组织与反对党齐声讨伐,事件也登上国际媒体的版面。
惊人言论总能吸引大众的目光,相对于新法《2017年性侵孩童罪行法令》(以下简称性侵孩童法)的内容,在朝野一致通过的情况下,却缺乏讨论与关注。
这份新出台的法令,相对于原有的《刑事法典》第375条强姦罪与《2016年儿童法令(修订)》,进步性在哪里?法案是否就如首相纳吉所言的“能全面地解决性侵孩童的罪行”?法律能解决什么问题?局限又在哪里?
性侵惩戒范围扩大
我在槟城威省的妇女觉醒中心,与资深的辅导员黄细娣谈起,她也认为新法令有其作用:“法令能尽快阻止和避免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预防事情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妇女觉醒中心处理的个案通常是透过医院一站式危机中心转介,由于个案已到医院,情况都涉及性侵而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是年龄较轻的孩子。
“我们其中一个个案是一个7岁小学生,父母都要上班,于是把三个孩子交托给朋友照顾。这个照顾者就向其中一个较文静的孩子下手,强姦致下体受伤,后来事情被孩子的姐姐揭发。这位照顾者最后被判监禁10年和鞭笞。”
“强姦的案件,或具有比较明显的证据,就能比较大机会定罪,但是性侵的具体情况有非常多种,我们接触过一些案例是发色情影片、私处照片给小孩,也有父亲在女儿已经十多岁后,仍然坚持每晚抱着她睡觉。”
根据原有的法律,这些情况难以定罪,但在《性侵孩童法》合共26项条文中,明确列明:展示色情物品和性器官、作出带性意图的谈话与动作、生产或持有与儿童色情物品等行为,皆属违法,刑罚最高为判监30年及鞭笞。
少年犯的量刑加重
除了成人侵害儿童个案以外,妇女觉醒中心也发现有不少是青少年个案。
“最近收到的查询与求助中,也有为数不少的是‘受害人’与‘加害者’同为青少年,有自愿也有强逼;有加害者甚至只有13岁。”
在刑法中,18岁以下的罪犯为少年犯,他们的量刑与成人并不一样,他们一般会被判到感化院,而非一般监狱,监禁年期也相对较短。
但是,新的《性侵孩童法》,打破轻判少年犯的惯常做法。即使是初犯或未成年者,都会面对如成年犯的严惩,没有例外。加害者中有未成年的人,他们可能对性好奇、心智不成熟、甚至可能也曾为性侵的受害者,以至他们终成为加害的一方。
支持者普遍认为新修法的进步之处,在于法例扩大了性侵的定义,并附以更强的罚则。立法者在新法上加强罚则,乃相信性侵问题难以解决,是基于惩罚不够;只要提高惩罚,问题就会得以缓解。
但是,现实的情况要複杂得多。首先,性侵案的定罪率极低。在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间,合共有1万2987件儿童性侵案件,但只有2189件遭起诉,而真正定罪的仅140件,占案件总数不到1%。
性侵案件的发生多在隐蔽的情况,难有第三方证人,加上事情有否曝光、会否进入司法程序,很大程度取决父母的态度。再加上,警方在搜证调查时,是否有足够的专业训练,也大大影响到口供的品质和定罪的成功率。
缺乏教育衍生禁忌
也有的情况是,孩子根本不知道、不确定这是否属于性侵。在讨论《性侵孩童法案》期间,就有某国会议员的儿子表示,他童年时代曾被陌生人鸡姦,当时他只有6岁,不知道那是这样的一回事,当然也就没有报警、没有告诉大人;直到12岁那年,看电影《追风筝的孩子》内有相关的剧情,才意识到小时候被强暴。
这样的例子证明性教育的缺乏,加上社会普遍对性的恐惧与禁忌,儿童对性侵害问题无从谈起,而单靠一套只强调惩罚的法律,并不足以解决问题。
参考台湾对儿童性侵害的防治法律,便把预防、治疗更生、受害人的保护等概念同时放进法律中,对问题的回应也更为全面。例如,法律要求自小学起每年须设有性侵害防治教育课程、加害人除了受到惩罚以外,同时需接受心理辅导及治疗;公部门如医院、警局、学校等职员需要接受相关的训练等。
司法只是冰山一角
司法处理的是正义的问题:寻找事情的真相,惩罚施暴者,还事主一个公道。但关于儿童性侵,法律处理都是后话,如何预防、如何避免、如何阻止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局面,才能免却难以挽救的伤害。
黄细娣向我分享一些正在辅导的个案,她说起一个被姦成孕的女孩时感到惋惜:“她的一生就此毁了,性侵的阴影难以挥去。”
如果法律只谈惩罚,即使最终将施暴者绳之于法,没有处理受害者的伤害、没有以此为鉴,避免悲剧的重複、没有突破社会对性侵的羞耻的眼光,正义也不算整全。
刘嘉美,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毕业后一直在工运圈子打滚。近几年经常进出马来西亚,第一句学会的马来文是 lawan tetap lawan,相信鸡蛋终会战胜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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