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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大伊斯兰研究学院前硕士生西蒂诺爱莎(Siti Noor Aishah Atan)涉嫌持有与恐怖分子有关的书籍,被判有罪,入狱5年。

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沙里夫(Mohamad Shariff Abu Samad)今日在下判时说,被告的辩词“根本讲不通”。

“检控官以超出合理怀疑原则,证明其观点。”

“被告在刑事法典130JB(1)(a)下,被判有罪。”

要求政府销毁书籍

莫哈末沙里夫宣读判词时说,西蒂诺爱莎之举乃“龌蹉且肮脏”。

“被告被判5年监禁,从被捕后第一天算起。”

他还要求政府把充公的书籍悉数销毁。

宣誓口供前后不一

莫哈末沙里夫还指出,检方证实这些书本与恐怖活动相关,西蒂诺爱莎也承认拿下这些书籍,且知悉它们与恐怖主义相关。

他进而指出,西蒂诺爱莎的口供前后不一,坚称在马大继续硕士项目,事情却是大学揭露她缺课多次。

“直至被告被捕前,她并未更新其(硕士课程)登记。若她真要继续学业,她有两年时间这么做(登记)。”

“为何她不做任何事情,确保继续学业?她宣称要继续读书,只是捏造的故事。这些只是梦呓而已。”

“我在准备判词时自问,若被告未登记论文,算是坚持学业吗?”

恫言将以自杀抗议

沙里夫引述西蒂爱莎父亲的一份报案书。其中,父亲宣称西蒂诺爱莎恫言若父母不许她到叙利亚,则会自杀抗议。

他认为,西蒂诺爱莎要求为伊斯兰斗争,乃是乖离事实,浪费时间。

“你无需去那么远,但你要求去叙利亚……全世界说你的斗争是虚假的。但你是唯一说这是对的,请忏悔吧!”

他说,法庭必须判定西蒂爱莎入狱,以儆效尤。

“此外,公众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你的罪行是恶心龌蹉的。”

促在狱中静心忏悔

他补充,监禁判刑并非草率决定,而是旨在显示法庭不容忍这些案件发生。

他还说,五年监禁眨眼即过,西蒂诺爱莎应在狱中静心忏悔。

“我们希望你忏悔。尽管你犯下错误,仍可忏悔……回头看看你的父母,若你忏悔,可成为更好的人。”

“在这五年内,你可以进食,斋戒,祈祷,沐浴。但若你不洗涤心灵,则一切是无意义的。”

伊斯兰国组织为例

西蒂诺爱莎律师莫哈末卡玛鲁扎曼( Mohd Kamaruzaman A Wahab)要求法庭再三斟酌监禁判刑。

“她已就此事忏悔……再说,她并非来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残疾人士,也受退休金赡养。”

不过,副检察司阿末纳兹林(Ahmad Nazneen Zulkifli)却表示,法庭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而非西蒂诺爱莎的个人利益。

他以伊斯兰国组织(IS)为例,指恐怖主义不可受忽视。

“若是如此(轻刑),则不会让西蒂诺爱莎汲取经验,并防范潜在罪犯。”

“法庭必须谴责恐怖主义元素。我们不可允许西蒂诺爱莎之流与其他人混在一起。”

国安法反恐法齐出

无论如何,莫哈末卡玛鲁扎曼在庭外受访时表示,他们会就此判决上诉。

西蒂诺爱莎父亲阿丹祖索(Atan Jusoh)听毕判决后,情绪激动,眼眶泛泪,难以回应记者提问,勉强挤出笑容。

西蒂诺爱莎现年29岁,曾是马大伊斯兰研究硕士生。她去年3月因拥有12本据称和恐怖组织有关的书籍,而在刑事法典第130JB条文以及国安法令下被逮捕。

去年9月,高庭宣判西蒂诺表面罪名不成立,获无罪释放。不过,在她获释的当天,当局又再祭出反恐法令,将它逮捕扣留60天。

60天扣留期限已满后,西蒂诺被当局软禁在家,必须佩戴电子追踪器。在没有警方的同意下,她不能离开登嘉楼龙运(Dungun)的苏拉(Sura)区。

今年3月,她二度在国安法令(SOSMA)下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