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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贪党主席依占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首相兼财长纳吉等16造导致一马公司蒙受巨大亏损,并追讨36亿5700万美元赔偿(约161亿4290万令吉)。

在依占的诉状中,除了纳吉,其他答辩人还包括一马公司、大马政府、财政部秘书长依尔万(Irwan Serigar Abdullah)、一马公司总裁阿鲁甘达、一马公司董事卡玛(Kamal Mohd Ali)和诺拉兹曼(Norazman Ayob),以及9名前一马公司董事。

这9名前一马公司董事是:仄诺丁(Che Lodin Wok Kamaruddin)、依斯米(Ismee Ismail)、王金华(译音,Ong Gim Huat)、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阿斯文(Ashvin Jethanand Valiram)、哈金(Mohd Hazem Abd Rahman @ Mohamed)、巴基(Mohd Bakke Salleh)、阿兹兰(Azlan Mohd Zainol)及东姑拉希玛(Tenku Rahimah Al-Marhum)。 这些前董事是从2009年至2012年期间任职。

诉状书指16造必须共同为一马公司的蒙亏负责。

依占在诉状中表示,一马公司的财务来源是通过发出债券,向第三方取得贷款,而一马公司所谓的借贷及贷款是在纳吉批准下取得。

纳吉是以首相和财政部长的身份而被列为答辩人。

他说,纳吉及其他9名前一马公司董事处理或共同导致一马公司36亿5700万美元款项被支付予不应取得这笔巨款者,因而违反信托义务。

法雷兹吉纳(Farez Jinnah)律师楼的律师法雷兹吉纳担任依占的代表律师。

指纳吉等导致亏损

依占较后召开记者会指控答辩人,故意导致一马公司蒙受“不当的亏损”。

“入禀这项诉讼的原因是要让法庭决定,谁必须为一马公司的损失负责。”

他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追回一马公司所面临的亏损。

根据依占,所索偿的36亿5700万美元包含一马公司转给Good Star Ltd公司的10亿3000万美元(用于和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合投资);支付给阿尔巴投资PJS有限公司(简称阿尔巴BVI)的13亿6700万美元;支付给英属维京群岛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的12亿6000万美元。

他说,纳吉和答辩人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以追回相关付款。

他指,由于没有人采取行动追回损失,因而代表纳税人及全马人民发动诉讼。

他承诺,若法庭判其胜诉,将会把赔偿交给一马公司及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