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配合去年揭橥的德士业转型计划,政府今日提呈法案,以监管手机召车服务,优步与Grab司机或即将须向政府申请特别执照。

法案旨在修改商用车辆执照法令(CVLB)与陆路交通法令。法案也要求修法,以让手机召车服务的司机免受骚扰。

法案要求修改商用车辆执照法令,以让手机召车服务的车辆,成为公共服务车辆,而业者还需向陆路交通局申请中介商业执照。

政府提呈的是《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 》修正案 及《 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法令》修正案。

无执照者将会受罚

至于中介商业执照,则列明在陆路交通法令的修正案当中。修正案阐明,申请者须缴付若干费用,数额则由陆路交通委员设定。

法案阐明,若无证驾驶,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入狱3年,抑或两者兼施。

至于未能符合执照条件者,罚款数额则是1000令吉至20万令吉,或监禁至多2年,抑或两者兼施。

去年宣布转型计划

近年来,手机召车服务兴起,优步与Grab以更低价抢攻德士市场,令不少德士司机深感不满,非但举行集会抗议,更曾袭击优步与Grab司机。

对此,陆路交通法令的修正案当中,专门设下条文,遏制这类事件。

法案欲修改陆路交通法令第200条文,以惩罚“袭击、滋扰、阻挡”中介商业执照持有者的人。一旦罪成,犯案者可被罚1000令吉,或入狱3个月,抑或两者兼施。

去年,陆路交通委员会揭橥“德士业转型计划”11点方案,不仅管制手机召车服务,也将协助德士业转型,包括加入手机召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