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联土局案损估完成
阿兹莎等三造需赔七万
刊载: Feb 13, 2017 8:25 AM | 更新: Feb 13, 2017 8:34 AM
继3年前的构成诽谤裁决后,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与另外两名答辩人必须赔偿联土局7万令吉。
继3年前的构成诽谤裁决后,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决公正党主席旺阿兹莎,与另外两名答辩人必须赔偿联土局7万令吉。
《马新社》报道,副主簿诺法武再尼(Norfauzani Mohd Nordin)今天在内庭主持损失评估程序后,做出上述的裁决。
联土局代表律师是诺艾米拉(Nor Emelia Mohd Iszeham),而旺阿兹莎、公正党前署理主席赛胡先阿里,以及文章作者鲁尼占(Rusnizam Mahat)的律师则是柏莱拉(Francis Pereira)。
诺艾米拉向媒体指出,法庭也要求答辩人支付2014年下判至今的8%利息。
两篇报道触发官司
这次官司源自公正党喉舌《公正之声》于2010年于6月22日和29日所刊载的两篇新闻,其中指控联土局破产,而且其建筑工程出现舞弊。
不满上述报道,联土局和联土局环球创投(FGV)于同年8月16日入禀诽谤起诉,索偿20万令吉。
原本被列为答辩人之一的《公正之声》时任总编辑祖卡奈因泰益(Dzulkarnain Taib)于2014年9月30日向原诉人道歉,承认文章错误,而且《人民之声》的刊载目的是为了贬低和损坏原诉人的名誉。
隆高庭于2014年10月17日裁决联土局和环球创投胜诉。
另外,内政部也因为上述的报道,于2010年7月1日撤销《公正之声》的出版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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