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刘特佐下属到1MDB董事<br>何以一马案会扯上卢爱璇?
今分析 《当今大马》梳理过去的资讯,揭开卢爱璇的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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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安勤银行前分行经理图尔辛格上周承认一马公司洗钱案6项罪名,而新加坡总检察署更揭露前一马公司职员卢爱璇也涉及其中,让这个名字再度在媒体上出现。
根据新加坡总检察署的案情书,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与图尔辛格(Jens Sturzenegger)于2013年3月19日通电时建议,授权卢爱璇成为安勤银行账户的签批人。
法庭文件指出,这些银行账户共有4个,皆是刘特佐利用“陈金隆”名义所管理的账户。
而根据美国司法部的充公诉状,汇入“一号大马官员”账户的其中7亿1100万美元,即源自其中两个账户。
但新加坡总检察署的案情书仅点到即止,并没更多关于卢爱璇的相关信息。《当今大马》梳理过去的资讯,揭开卢爱璇的神秘面纱。
(一)卢爱璇何时加入一马公司?
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见图右)现年44岁,拥有律师资格。一般相信,她的名字是在2011年7月28日首次登上媒体。
《星报》网站当时报道,卢爱璇取代唐敬志(Casey Tang,见图左),担任一马公司的集团策略执行董事。
《星报》网站当时也报道,唐敬志是一马公司贸易发展执行董事,擅长合并与收购、企业融资和策略管理规划。他与一马公司的合约于2011年3月届满,而唐敬志决定不续约。
2015年7月24日,国家银行发出寻人通告,急晤卢爱璇与唐敬志,以协助调查一宗涉嫌抵触外汇管制法的案件。
不过,迄今未能确定,两人是否已协助国行调查。
(二)卢爱璇与刘特佐有何关系?
根据《马来西亚内幕者》2015年7月24日报道,卢爱璇在加入一马公司前,曾担任第一银行集团法律部执行主任。
第一银行集团原本属于砂州元首泰益玛目家族所有,后来却被刘特佐所收购,相信卢爱璇当时是刘特佐的下属。
去年11月,在前瑞意银行职员杨家伟被控的审讯中,一名证人也透露,杨家伟曾与刘特佐和卢爱璇等6人,于2015年6月4日乘搭一架私人飞机,从上海飞往香港。
《纽约时报》2015年9月22日报道,美国当局正在调查,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利用空壳公司购买房产。同一篇报道提及,另一家购买豪宅的空壳公司,即属于卢爱璇所掌控。
(三)第一银行集团与一马公司资金流有关?
《The Edge》财经日报在2015年7月20日报道,刘特佐(见图)和他的伙伴骗取一马公司18亿美元,其中一环即是向泰益家族收购第一银行集团。
2010年9月,刘特佐的Javace私人有限公司,以14亿令吉献议收购第一银行集团。这笔资金包括7亿令吉贷款,以及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所借出的2亿6000万美元贷款。
据称,沙地石油国际公司是通过东非国家塞舌尔的银行账户,借出这笔钱。
报道指出:“这笔2亿6000万美元,来自一马公司认购的5亿美元伊斯兰债券,而伊斯兰债券则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同一个月所发行。”
换言之,这笔2亿6000万美元,是源自一马公司借给沙地石油国际公司的5亿美元。
报道指出,Javace公司收购第一银行集团后,该银行集团所拥有的其中一个资产,即价值6亿8000万令吉的布特拉再也首要有限公司(Putrajaya Perdana Bhd)。
但事情并没就此结束。去年1月26日,总检察长阿班迪宣布,首相纳吉在“捐款案”与“SRC案”清白无罪,却意外揭露另一轮从未曝光的可疑汇款。

这笔资金总值3200万令吉,是从SRC国际有限公司通过多次汇款,把钱注入布特拉再也首要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再汇入疑似属于纳吉的3个账户。
这3家子公司是布特拉首要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布特拉首要发展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Development)与百美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ermai Binaraya)。
其中,百美公司隶属于布特拉首要建筑私人有限公司。

(四)卢爱璇是否就是“三号一马公司领导”?
根据诉状,“三号一马公司领导”曾担任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也是Tanore金融机构在安勤银行账户的授权签字人。
按照新加坡总检察署的案情书,虽然刘特佐与图尔辛格于2013年3月19日通电时建议,授权卢爱璇成为账户签批人,但没提及最终结果。
无独有偶,美国司法部充公行动诉状所形容的“三号一马公司领导”,与卢爱璇当年的职称吻合,相信就是同一个人。
美国司法部将一马公司资金遭挪用资金的阶段分成“三部曲”,分别是“Good Star”阶段(2009年至2012年),“阿尔巴BVI”阶段(2012年)和“Tanore”阶段(2013年)。
美国司法部指出,在“阿尔巴BVI”阶段,计有13亿6700万美元遭挪用。其中500万美元,在2012年12月6日流入“三号一马公司领导”的瑞士安勤银行账户,户名为“River Dee International SA”。
诉状亦指,在2012年与2013年终,高盛集团协助一马公司发行3项债券时,“三号一马公司领导”即是主要联系人。
(五)卢爱璇与高盛集团有何联系?
高盛集团在2012年至2013年协助一马公司发出三项债券,总值65亿美元。不过,一马公司在其中两项债券,向高盛集团支付高达10%的“佣金”,引起在野党质疑。
这些“佣金”至少是1亿9600万美元。美国司法部更指,上述三笔债券的40%,或26亿2700万美元,已遭私吞。
虽然无法确定卢爱璇离开一马公司的准确日期,但根据《彭博社》引述匿名消息报道,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陆续从卢爱璇处取得资金。
报道指出,雷斯纳最后一次在2016年初获得卢爱璇的资金,而卢爱璇当时已离开一马公司。
雷斯纳(见图)是协助一马公司发行上述债券的主要推手,但他已于去年2月离开高盛集团。
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于去年12月初揭发,雷斯纳于2015年6月,在亚洲高盛集团不知情下,代表亚洲高盛集团向卢森堡一家金融机构,发出一封未经授权的推荐信,为刘特佐与家人漂白。
新加坡金管局宣布,有意向雷斯纳发出10年禁制令,禁止雷斯纳在这段期间,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下的活动,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无论如何,虽然多个国家调查正在调查一马公司资金流,但卢爱璇并非各国的重点调查对象。国家银行在发出寻人通告许久后,迄今都没宣布有任何进一步行动来找出卢爱璇与唐敬志。
卢爱璇与刘特佐如何相识合作?她目前身在何处?目前仍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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