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民供证巴生港务局案
法庭警告勿对外谈论案情
巴生港务局起诉前巴生港务局总经理冯惠珠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续审,当年负责追查此案的前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上庭供证,惟法庭警告李华民身为证人,不应对外发言。
巴生港务局起诉前巴生港务局总经理冯惠珠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续审,当年负责追查此案的前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上庭供证,惟法庭警告李华民身为证人,不应对外发言。
此案由司法专员古纳兰(M Gunalan)听审,冯惠珠代表律师菲利普(Mathew Thomas Philip)向古纳兰表示,李华民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乐见巴生港务局起诉彭惠珠的案件终于开审。
他说,李华民不是诉方代表,反之是一名证人,因此李华民向媒体发言非常不当。
“我们发现他针对此案发言,这(新闻)已出现在网络,我想它已广传。”
“我想这很不适当,这就发生在昨天。”
李华民之后向法庭表示,他经常使用微博,接着他询问法庭,他是否可在推特上发帖。
古纳兰便警告李华民,他已宣誓为证人,因此不应向媒体发言或在网络上谈论此案。
菲利普接着表示,冯惠珠有权因此对付李华民,而李华民代表律师林志伟则告诉法庭,他会劝告李华民。
指冯惠珠没汇报董事
李华民之后供证时表示,冯惠珠(见图)当时直接汇报交通部长,而交通部长则已取得时任首相阿都拉批准,于2006年把Kuala Dimensi公司所征收的利息从5%调高至7.5%。
但他说,冯惠珠没有向巴生港务局汇报Kuala Dimensi公司要求调高利息一事。
他指,Kuala Dimensi公司基于第一阶段必须进行附加发展工程,而要求调高利息。
“冯惠珠已违反自己身为巴生港务局总经理的职务,没有先把此事汇报巴生港务局董事以讨论与批准,最后导致利息从5%增加至7.5%,这让巴生港务局得额外支付4936万7000令吉。”
他说,冯惠珠的任何行事,必须以巴生港务局的利益为主。
曾感叹浪费时间查案
巴生港口自贸区弊案曾于7年前轰动一时,此案3名关键人物,即冯惠珠、林良实及陈广才曾被控刑事罪,但已先后获释。
其中冯惠珠是在2009年12月10日被控三项刑事失信罪,但已于11月9日获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而林良实与陈广才则分别在2010年7月与2011年2月被控,但两人同样或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在三人获释后,当年负责追查此案的前港务局主席李华民曾感叹,当年的调查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巴生港务局当年在报警后曾入禀法庭起诉冯惠珠,而这起民事诉讼案昨日正式开审,林志伟昨日指控,冯惠珠领导巴生港务局时,犯下15项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