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07分更新

槟州议会 槟州议会今天通过动议,谴责联邦政府滥用国安法(SOSMA)扣留没有涉及任何恐怖主义活动的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并施压当局马上释放她。

但辩论环节却节外生枝,巫统槟榔东海州议员罗斯兰(Roslan Saidin)因未遵从议长指示而被驱逐。

由于不满议长未一视同仁驱逐另外3名希盟议员,全体在野党议员跟着集体离席抗议,拒绝继续参与辩论。

玛丽亚非恐怖分子

槟首长兼亚逸布爹区州议员林冠英是援引议会常规第第34(viii)条文提呈动议,并获得超过了10名议员起身支持辩论。

他要求,议会严厉谴责滥用国安法扣留玛丽亚陈,因为玛丽亚陈并不是暴力份子、没涉及任何暴力活动、不是政治人物,而只是一位提出5项诉求的公民组织领袖。

“我们同样谴责政府在未审讯下,不人道地扣留玛丽亚陈在漆黑的隔离牢房长达28天 ,并要求马上无条件释放她。除了联邦政府和国阵人士,全民都感到震惊及了解玛丽亚陈不是暴力分子,或牵涉任何暴力活动。“

“当2012年国安法在国会提呈时,国阵政府曾经保证,国安法不是用以替代已经被取消的内安法令,而是一项防范诸如伊斯兰国(ISIS)或其他极端暴力份子和袭击的法令。“

“玛丽亚陈没有从事暴力活动。相反的,2016年11月19日的净选盟集会跟过去4次集会一样在和平与融洽的情形下进行。”

违反第4(3)条文

林冠英接着指出,国阵政府也曾保证不会滥用国安法来对付反国阵政府的活跃分子,或为了政治目的用以对付政党及政治异己。

“国安法第4(3)条文下清楚列明,没有任何人会因为他的政治信仰,或政治活动而在此法案下遭逮捕及扣留。然而,如凯鲁丁阿布哈山及郑文杰等政治人物却因反国阵而被扣留。显然,国安法跟内安法一样被滥用来对付政治人物。”

“即便玛丽亚陈参与政治,她并没有错,更不至于遭国安法扣留。然而,她不过是投身在可能被认为是反国阵公民组织的活动,没有参政。”

“她的诉求可能已经引起联邦政府的不悦,但根本没触犯国安法。即便集会已和平落幕,为何她仍然被扣留?为什么曾经恐吓要诉诸暴力的红衫军却只扣留4天?把一位和平份子当作暴力份子,无疑就是把黑说成白,白说成黑。”

驳斥集会暴力说法

罗斯兰(见图)辩论时为警方的做法辩护说,联邦政府采取行动前一定已周全考量了全国3000万人民的利益,而犯错者需遭到对付,无论对方是否年迈或单亲母亲。

他也批评,有者企图混淆国安法的诠释来为玛利亚陈脱罪。事实上,后者的行为已符合了国安法阐明的罪行,如净选盟集会有推翻警车等暴力行为的前科等。

不过,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驳斥说,集会者唯有被警方镇压才反抗,其他时候都很和平。他也提醒,真正恫言诉诸暴力手段的红衫军没被国安法扣留,显示我国有两套标准,巫统凌驾在法律之上。

“我们是否要把这个国家推向法西斯主义?所以我说,没有巫统,我国会更好。”

抨阿菲夫忘恩负义

由于不满阿菲夫贬低巫统,罗斯兰怒轰前者别忘恩负义,忘了本身是巫统的产品及父亲是巫统党员。结果,阿菲夫愤而警告,罗斯兰别牵扯他的父亲。

由于双方相互叫嚣,数名希盟梦议员也起身为同僚护航,最终议长刘子健下令驱逐罗斯兰,以平息争执。

罗斯兰之后召开记者会批评,阿菲夫没教养和忘本,一再攻击国阵政府来激怒他们,导致他忍不住反击。

“我知道他的背景,他的双亲是巫统人和受玛拉工艺大学的恩惠,请别背亲忘义到这种过分的地步。身为马来穆斯林,我们的宗教没这样教导我们,我之前辩论时也只是温和条理地论述。”

巫统不满议长偏袒

除了捍卫罗斯兰,其他巫统议员也不满,议长刘子健偏袒希盟议员,而没驱逐同样有份捣乱的阿菲夫(见图)、斯里德利玛州议员雷尔和爪夷州议员孙意志。

不过,刘子健解释,驱逐罗斯兰是为了杀一儆百,况且后者是首位打岔阿菲夫辩论和挑起事端的议员,并在辩论时提到阿菲夫的父亲。

“他坐着干扰阿菲夫发言,虽然我已劝告他们收敛,但他们仍不听劝。我希望,凭着驱逐一名议员就可让场面平复,若继续发生,我自然会驱逐别的议员。这是我首次把议员赶出议会,罗斯兰刚好是这名议员。若不打开先例,往后将很难控制场面。”

阿菲夫表示,罗斯兰对他展开人身攻击和谎称其双亲为巫统党员,唯议长的驱逐令不在他的控制范围。

“我的父母是公务员,非巫统党员。他们在玛拉工艺大学任职,我也毕业自玛拉工艺大学。你可以说,该大学是巫统政府建造的,但我从小被教导不要贪污滥权,巫统已今非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