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拒提供瑞士法律援助?
前法官指总检署“令人失望”
随着总检察署拒绝提供瑞士律政司长办公室相互法律援助,来调查一马公司案,一名前上诉庭法官形容,总检察署的做法“非常令人失望”,并不解总检察署为何拒绝。
随着总检察署拒绝提供瑞士律政司长办公室相互法律援助,来调查一马公司案,一名前上诉庭法官形容,总检察署的做法“非常令人失望”,并不解总检察署为何拒绝。
前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承认,本身并不知道,总检察长阿班迪所掌控的一马公司案的机密资料。
为何会损害警方调查?
但他难以理解,为何提供瑞士当局相互法律援助,就会损害警方对一马公司案的调查?
“会如何‘损害’我们的调查机构?”
“相反地,当瑞士当局已说,遭挪用的一马公司资金,可能超过今年初所宣布的48亿美元,大马应该尽可能向瑞士当局提供一切援助。”
“大马提供瑞士当局所要求的援助,肯定是在绝对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我们也应该欢迎瑞士当局,与大马当局分享一马公司案调查结果。”
阿班迪不应轻易拒绝
希山慕丁是从2009年至2015年出任上诉庭法官。他也曾担任总检察署国际法联邦律师。
希山慕丁说,虽然阿班迪有权在《2002年刑事事项相互援助法令》第20(1)(I)条文下,拒绝提供瑞士当局相互法律援助,但考虑到一马公司案情重大,阿班迪不应轻视之。
“考虑到美国司法部所发起的充公行动,大马总检察长声称,提供瑞士政府援助,将损害大马针对一马公司案的调查。他含糊地解释此事,令人非常失望。”
希山慕丁续指,阿班迪(见图)也欠大马民众一个解释,为何一马公司案,经过那么长时间,都还没结束调查。
“调查是否有碰到阻碍(如无法找到证人或罪犯已销声匿迹)?如果是这样,解决这些阻碍的步骤是什么?”
拒绝瑞士是政治问题
另外,退休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蓝(见图)受访时也同意,是否提供相互法律援助,是总检察长的斟酌权。
他说,这个斟酌权是否获得恰当运用,是个法律问题。
“不过,在这个国际脉络下,他拒绝所带来的效应,就是个政治问题。政府如今必须处理此事。”
检署拒瑞士法援要求
瑞士律政司长办公室两度向大马总检察署提出相互法律援助要求,以调查一马公司案,但总检察署却拒绝这项要求。
英国《金融时报》日前报道,大马总检察署说,由于警方仍在调查一马公司案,因此为了避免损害警方调查,所以无法同意瑞士的要求。
不过,总检察署否认阻碍瑞士的刑事调查,更强调大马承诺与国际伙伴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