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发函回拒英迪拉
改教争子案无缘九司联审
刊载: Nov 11, 2016 3:28 AM | 更新: Nov 11, 2016 8:35 AM
印裔妇女英迪拉争子案如今在联邦法院上诉程序。不过,诉方英迪拉未战先挫,要求九司联审的期望落空。
印裔妇女英迪拉争子案如今在联邦法院上诉程序。不过,诉方英迪拉未战先挫,要求九司联审的期望落空。
英迪拉律师兼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向《当今大马》透露,他们前天接到联邦法院主簿官的传真。
“这封志期11月8日的信函说,驳回英迪拉要求扩大为九司联审的申请。”
古拉指出,这份文件由联邦法院主簿官签署,他在信函中表示,他是依据马来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阿里芬(Arifin Zakaria)的指示,公布这项裁决。
七司联审是联邦法院审讯的最高规格。
不清楚会否七司联审
不过,目前不清楚,联邦法院会否以七司联审方式来处理这次的英迪拉争子案。法院之前曾七司联审天主教会起诉内政部的阿拉字眼案。
在8月,当英迪拉案择定下周一与周二的审讯日期时,英迪拉律师提出九司联审的要求。
2009年,英迪拉丈夫立都安(Mohd Ridzuan Abdullah,原名柏玛纳登)与英迪拉办理离婚手续之时,改奉伊教,更擅自替3个孩子改信,之后更抱走幼女柏珊娜(Prasana Diksa)。
英迪拉随后入禀民事法庭,争取3名孩子的抚养权,而虽然高庭已发出庭令,但柏玛纳登抗命,拒把幼女交出,高庭较后向警方发出拘押令和取回令,谕令全国总警长逮捕帕玛纳登,并将幼女归还母亲。
不过,总警长基于怡保伊斯兰法庭之前已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帕玛纳登,所以阐明警方保持中立,不执行高庭二庭令,只会监视孩子状况。而高庭因此另发执行令(mandamus order),要求警方执行庭令。
惟上诉庭去年以二对一票,以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改教案为由推翻高庭裁决,以致英迪拉申请把案件上诉至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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