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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前党员凯鲁丁申请撤销破坏金融罪控状遇挫,上诉庭驳回凯鲁丁申请,理由是要事先聆审总检察署的上诉。

去年,凯鲁丁与律师郑文杰之前向多国举报一马公司案,而遭政府援引国安法令扣留,并在 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下被控 ,罪名是企图破坏国家银行与金融服务。

不过,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茲曼(Mohd Azman Husin)去年11月宣判,两人罪名不符合国安法令所定义的“安全罪行”,因此允许两人保外候审。

11月聆审上诉

以上诉庭主席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表示,由于总检察署已针对高庭的裁决上诉,所以促凯鲁丁应等待上诉结果,无需节外生枝。

莫哈末劳勿斯指出,上诉庭将在今年11月14日,聆审总检察署的上诉,因此驳回凯鲁丁的申请,

尽管如此,上诉庭并没谕令凯鲁丁支付堂费。

其他两名上诉庭法官为扎马尼(Zamani A Rahim)和阿都拉曼(Abdul Rahman Seb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