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20分更新

争议歌手黄明志昨日返国旋即被捕,而槟州警方今日成功向推事庭申请延扣黄明志4天,直至本月25日。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條文,即侮辱宗教及亵渎膜拜场所的罪名調查黄明志。

最终,推事庭的主簿官阿末达祖丁再尼(Ahmad Tajudin Zaini)发出4天的延扣令。

警方是于今早约10点半,将黄明志载到法庭。黄明志双手被扣上手铐,一脸镇定地面对媒体的摄影镜头。

遭人挖苦是否过瘾

早上10点50分,一名警员带黄明志步出法庭,走向停在法庭前的警车,唯他们没立即上车。此时,记者趁机要求黄明志发言,但后者初时只摇头不语,之后才说安好(I'm fine)。

过程中,身在现场的槟州面子书协会秘书慕欣(Muhsin Lateef)揶揄黄明志,现在是否很过瘾,接下来又打算到哪里取景?

随着警方迟迟没开车门,黄明志宣称很饿,而希望先吃东西。结果,慕欣“安抚”他说不必担心,因为进入扣留所后可享用印度烤雞(ayam Tandoori)。

上车前称安好没事

不久后,警员终于把车门打开。黄明志上车前只用福建话抛下一句:“没事、没事,谢谢。”

黄明志因《Oh My God》音乐短片,被举报触动宗教敏感。他昨日飞抵吉隆坡国际即场,立刻遭警方逮捕。

《马新社》引述槟城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rash Wahid)说, 33岁的黃明志是于昨日下午3点半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被捕,并将被带往槟州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