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公司案最后一块拼图:<br>SRC四十亿令吉去了哪?
今分析 美国充公行动几乎已拼凑一马公司案谜团的碎片,但尚待最后一块拼图未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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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上个月入禀民事诉讼,寻求追回涉及窃用一马公司逾10亿美元赃款所购置的资产,几乎已拼凑一马公司案谜团的碎片,但尚待最后一块拼图未补上。
美国司法部在136页的诉状中,胪列一马公司的36亿5700万美元(147亿令吉)如何通过三个阶段被窃用,即“Good Star”阶段、“阿尔巴BVI”阶段和“Tanore”阶段。
不过,瑞士调查当局早在今年1月即提到,一马公司共有约40亿美元(160亿令吉)通过4个阶段遭挪用。
瑞士律政司长办公室当时要求大马当局协助调查,并在文告中提及,这4个阶段中的其中三个阶段是“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云顶集团/丹绒能源控股”(Genting/Tanjong)和“阿布扎比大马投资公司”(ADMIC)。
美国诉讼没涵盖SRC
瑞士当局所提到的三个阶段,跟美国司法部诉讼所提及的三个阶段一样。
两者只有名字有所分别。瑞士当局是以一马公司的交易对象来命名,而美国司法部则以最终获得资金的岸外公司名字,来称呼三个洗黑钱的阶段。
然而,瑞士当局所提及的第4个阶段,即“SRC阶段”却没在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中出现。
所谓“SRC阶段”,指的是SRC国际有限公司的资金流。SRC公司成立初期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之后于2012年转成隶属财政部的官联公司。
瑞士重申正调查SRC
瑞士律政司长办公室通过电邮向《当今大马》确认,瑞士当局的调查工作仍然涵盖SRC公司的资金流。
“我们也在2015年8月所开的刑事案中,调查SRC公司的投资。”
“SRC阶段”跟美国诉讼所提及的另三个阶段一样,都是通过大型融资计划开始。
Good Star阶段(或称为沙地石油国际公司阶段)指的是,一马公司(当时仍称作登嘉楼投资机构)于2009年发行总值14亿2600万美元的伊斯兰中期债券,其中10亿3000万美元之后遭挪用。
阿尔巴BVI阶段(或称为云顶集团/丹绒能源控股阶段)则是指,高盛集团发行总值35亿美元 的两个债券。这笔资金原本是要供一马公司在2012年购买能源资产,但其中16亿3700万美元之后却被挪用。
而在Tanore阶段(或称为阿布扎比大马投资公司阶段),一马公司与阿布扎比大马投资公司于2013年启动联营计划,并发行一个总值30亿美元的债券,但其中12亿6000万美元之后遭挪用。
40亿令吉仍下落不明
至于美国诉讼所没提到的SRC阶段,则是从2011年开始。当时,SRC公司获得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40亿令吉。
在野党国会议员多次在国会追问这笔40亿令吉的下落,惟政府一直避答。
财政部最后一次在国会回应这项课题,是今年4月6日发布的国会书面回答。但在这份国会书面回答中,政府以相关账户仍受稽查为由,拒绝公布任何详情。
在这之前,财政部曾表示,SRC贷款中的6000万美元(2亿4000万令吉)已投资在蒙古。
无论如何,40亿令吉的大部分钱至今仍去向不明。
经由瑞新两国洗钱?
看起来,SRC公司一些资金可能是经由瑞士金融系统流动,否则瑞士当局也不会查之。
揭弊网站《砂拉越报告》今年3月报道一马公司案时指出,至少有1亿7000万美元(6亿8000万令吉)汇入瑞士私人银行宝盛(Julius Baer)的海外银行账户。
报道说,其中一些钱也进入新加坡金融系统,这已清楚写在新加坡当局提控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SA)前财富规划师杨家伟的第七条控罪控状之中。
根据控状,新加坡检控官指控,杨家伟协助把SRC公司的1195万美元(4800万令吉)转至陈金隆(译音,Tan Kim Loong)所拥有的公司。
陈金隆也是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见图)的生意伙伴。
上述来自各国调查单位的零碎信息,显示SRC资金流确有问题。但美国司法部诉讼却没提到“SRC阶段”,导致一马公司案资金流还剩下一块拼图,无法得知全相。
一般相信,总稽查司的一马公司稽查报告也有触及这些钱的去向。但由于官方机密法令把该报告列为官方机密,《当今大马》无法报道报告的内容。
此外,基于我国的一马公司案调查工作似乎障碍重重,国人唯有依赖国际调查单位去调查“SRC阶段”内情,就如美国司法部所揭露的另三个阶段一样。
SRC部分转账国内发生
在一马公司案众多资金流中,“SRC阶段”显得比较特别,因为它的一些转账完全在国内发生,而不像另三个阶段的资金流牵涉国外。
而在这些国内转账中,SRC公司至少有7400万令吉汇入首相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这些国内汇款,都是在SRC公司于2012年脱离一马公司,转由财政部接管后发生。

根据资金流图表,SRC公司分别有600万令吉及2700万令吉,通过布特拉首要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及百美建筑私人有限公司(Permai Binaraya),在2014年6月10日与7月6日流入纳吉个人银行账户。
总检察长阿班迪今年1月召开记者会宣告纳吉清白时,也曾高举这幅资金流向图,让记者拍照,却没把这张图表分发给媒体,也完全没向记者提到图表的内容。
本地还有未知资金流?
《砂拉越报告》今年1月曾指控,首相纳吉2014年曾使用SRC国际公司的信用卡,在欧洲大肆血拼。
在一马公司案爆发以后,反贪会曾聚焦调查SRC案。《当今大马》今年1月27报道,反贪会曾向阿班迪建议援引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挪用财务),提控纳吉三条罪。
不过,阿班迪今年1月26日宣布纳吉在SRC案及捐款案清白。他称,纳吉并不知道曾有SRC公司资金汇入其私人银行账户。他更称,纳吉以为SRC公司的钱,乃是沙地王室6亿8100万美元捐款的一部分。
《砂拉越报告》早前也报道,SRC公司曾有3200万令吉及1000万令吉,分别于2014年12月26日及2015年2月10日,通过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与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汇入纳吉个人银行账户。
目前不晓得,是否还有更多未知的SRC公司本地汇款。
无论如何,一般相信,SRC公司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获得的40亿令吉,大部分已流到海外。无奈的是,马来西亚人只能依赖国际调查单位去探寻这些钱流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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