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里扎遭美国充公行动点名后,首相纳吉的另一名儿子纳兹福丁今天在法庭上诉失败,需要支付联昌国际银行20万令吉。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再迪(Ahmad Zaidi Ibrahim)驳回纳兹福丁的上诉,要求后者承担起担保人的责任,代一家公司偿还20万令吉债务,或者剩余的欠债。

由于法官在内庭做出这次裁决,引起其原因未详。

联昌银行上个月要求身为担保人的纳兹福丁,偿还上述公司所欠下的一笔买卖债务。

无法推翻地庭原判

纳兹福丁律师过去声称,联昌银行没有权利向纳兹福丁索取全额的20万令吉付款,因为前者在信件中只有要求12万令吉。

他也表示,原本的担保协议书只是说明,纳兹福丁只需要承担银行所要求的数额。

地庭之前驳回纳兹福丁的撤案申请,同时透过简易裁决,判纳兹福丁需要负责偿还20万令吉给联昌银行。

纳兹福丁的律师是贾斯汀温(Justin Voon),而联昌银行的律师是卡尼申(K Ganesan)。

上周,美国司法部重手出击,向法院入禀充公诉状,申请追回涉及窃用一马公司逾10亿美元赃款所购置的资产。

诉状点名宣称,一马公司资金遭纳吉继子里扎和大马青年富豪刘特佐等挪为私用,在美国购买豪宅,到拉斯维加斯赌场豪赌作乐,购买超过2亿美元的艺术品,投资在美国纽约房地产计划,甚至投资好莱坞电影。

诉状也屡屡提及一名代号“一号大马官员”。尽管美方不愿点名,但诉状显示,“一号大马官员”与里扎亲属,且为一马公司决策人物,因此在野党与公民社会皆认为,他即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