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监督组织(MyWatch)主席桑吉温在《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下第9度被捕,如今将被扣留21天,人民之声形容,警方此举犹如重新祭出内安法令对付异议分子。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斯文(Sevan Doraisamy)今日发文告谴责警方滥权,并疾呼马上释放桑吉温。

“最新一宗援引防范罪案法令对付桑吉温的案件,清楚显示警方利用防范罪案法令等法令,好让自己肆无忌惮地行动,充当起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

“进一步使用如防范罪案法令等恶法,来对付曾参与公民团体的人士,显见防范罪案法令能如同《2012年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般被滥用。”

“如此使用防范罪案法令,实际上是重新祭出内安法令来对付大马的公民与政治异议。这是危险的趋势,不应继续下去。”

警方扣留旨在惩罚

斯文(见图)质问,若警方有足够证据提控,为何要需要援引防范罪案法令扣留任何人?

“滥用法令,利用允许未审先扣的法令,意味着警方没有足够证据提控,反而旨在惩罚此人。”

斯文认为,在大马受到恐怖主义威胁的时刻,警方不应如此自我糟蹋形象,否则将打击人民对警方的信任,并会削弱民众的安全保障。

“如此一来,人民之声强烈谴责警方所展示的不合理行径,并要求马上释放桑吉温。”

他也重申,政府应该废除任何允许未审先扣的法令,包括防范罪案法令、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防恐法令和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法令等。

被捕获释又再被捕

6月22日(周三),桑吉温(见图)涉嫌勒索收取保护费,而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恐吓)和第385条文(意图勒索)当场逮捕与延扣。

之后,桑吉温即坠入被捕,获释,重新被捕的循环。

昨日,桑吉温在获释后第9度被捕,警方是援引防范罪案法令扣留他21天。

桑吉温过去不断揭露警队出现贪腐问题,他在2013年7月更遭枪手狙击,一度生命垂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