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因“购屋案”被控,牵动在野党势力走向。时评人认为,若林冠英在来届大选前被判罪成,不但会导致行动党面对政治危机,更可能影响希盟在大选的表现。

时评人兼隆雪华堂执行长陈亚才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就点出,一旦法庭宣判林冠英罪成,宣判他入狱超过1年或罚款逾2000令吉,林冠英就可能丧失议员和槟州首长资格,甚至在5年内都不能参选。

“如果林冠英不能参选长达5年,这将直接影响他和行动党,因为他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和党职。”

陈亚才也点出,由于林冠英是个拥有群众魅力的领袖,能动员大批群众与党员,但行动党在上述情况下,就被逼提早进行领导层更迭和重组,无疑是一大打击。

“只有那名领袖不在时,你才会感受到政党和在野党的损失。就像(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当他坐牢后,我们才意识到他可以团结在野党的能力。”

这是危机,也是转机

但陈亚才(见图)认为,这也能允许新人接棒。

“这是一个危机,但危机也是转机。审讯过程也能让民众看到,总检察署和反贪会,到底是专业秉公,还是选择性调查和提控。”

“人民仍质疑,为何没对付(首相纳吉的)26亿门,但在此案却快速行动。”

陈亚才认为,这可能将为在野党,在来届大选博取一些同情票。

虽然陈亚才说,林冠英在“购屋案”中有些疏忽,但他也认为,这是国阵破坏在野党势力的做法。

最高刑罚是入狱廿年

林冠英与其洋房前屋主彭丽君因房屋买卖被控,但两人皆不认罪,获准保外候审。

林冠英被控以两条罪。首项控状指出,林冠英涉嫌在2014年7月18日以槟州首长的公职身份,批准彭丽君的Magnifici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转换土地用途的申请,为自己与妻子周玉清收取贿赂,并进而抵触 《2009年反贪会法令》 第23条文。

一旦首项控罪罪成,林冠英可在 《2009年反贪会法令》 第24条文下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受贿价值的5倍,胥视何者为高。

林冠英的第二项控罪是,虽然他明知自己的公职与彭丽君有往来,但仍在2015年7月28日,涉嫌以280万令吉向彭丽君购买市价427万令吉的独立洋房,进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林冠英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选委会手册第4条文,在联邦宪法第48条文下,任何人只要被法庭宣判罪成,面对不少过1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的刑罚,就失去竞选资格。

2014年3月7日,安华原本打算上阵雪州加影补选,但上诉庭当天却宣判他肛交案罪成。虽然安华针对这项裁决上诉至联邦法院,但他仍失去提名竞选资格

保住原本议席挑战大

另一名时评人潘永强(见图)同样认为,林冠英的案件为国阵贡献更多弹药,以在来届大选痛击在野党。

“我对来届大选的解读是,在野党要保住原本的国会议席,将面对很大的挑战。”

“国阵将利用这宗案件来打击和挞伐行动党和林冠英的诚信。你看,行动党不断挑起一马公司丑闻,现在国阵能用此来反击。”

国阵要瓦解在野势力

他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说,国阵甚至可能利用林冠英的案件,来淡化一马公司案。

潘永强也认同,国阵利用此案来打击在野党的形象,并指这不是个案。

他点出,在这之前,安华入狱和民联瓦解,严重打击在野党,也显示纳吉在面对巫统党内异议和国家经济不稳定之际,要迅速且逐一地消除敌人。

“随着沙州选举和双补选的胜利,他已决定对付在野党,现在形势有利于他。”

潘永强也说,就算林冠英没有被控,雪州政权也可能因为希盟与伊党悬而未决的问题,而落入国阵手中。

担忧步上公正党后尘

国家教授理事会政治、安全与国际事务局主任慕斯达法(Mohamed Mustafa Ishak)受访时则说,若没有林冠英领导行动党,该党可能步上公正党后尘,就是党内在安华入狱后,出现派系角力。

“如果行动党没有妥善地控制情况,我们能想象,行动党必须历经,公正党在安华入狱后所面对的事情。”

“没有安华,公正党变弱了。”

他认为,行动党和槟州政府必须维持党和州行政的顺畅。

他也建议林冠英告假,专注面对审讯,不要在刑事案和州政府事务之间两头烧。

他说,在野党的问题是他们之间欠缺协调,并认为要指这是“政治迫害”,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