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大港争议广告意图挑衅<br>选委会直指违反选举法令
: Jun 8, 2016 3:47 PM
| 更新: Jun 8, 2016 3:52 PM
补选前线 选委会主席批评,行动党所安置的广告板意图污蔑,意图不良且挑衅,已经违反《1954年选举法令》。
补选前线 行动党在放置争议广告为诚信党拉票,招致选委会非议。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批评,该广告诬蔑,意图不良且挑衅,已经违反《1954年选举法令》。
莫哈末哈欣今晚发文告,不点名地指出,选委会接获大港出现一些广告板,而广告内容诬蔑和意图挑衅特定政党,甚至影响大港选民。
“如此行径非常不负责任,违反《1954年选举法令》的竞选操守。”
“仅此通知,选委会执法队伍将确保,所有宣传品符合法律和规则。”
罪成者坐牢罚款
莫哈末哈欣续称,这项行径也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4A条文,即任何人在选举前后期间,意图挑起不满和仇恨,罪成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表明,上述广告板字句显然已触犯法律。
“选委会提醒各界,时时遵守所制定的法律和竞选条例,违反者将遭对付。”
他呼吁,各界在接下来竞选期间,秉持提名日所展现的相互尊重精神。
行动党安置广告
大港适耕庄市区,今午出现3个剑指巫统和伊党的争议广告板,内容包括影射国阵和伊党一家亲,挑起巫统大港主席嘉玛早前辩解“华人猪”言论,和讽刺首相纳吉的42亿门(见图)。
这3个广告板,呼吁选民支持诚信党。
诚信党撇清关系,但行动党雪州主席潘俭伟却坦承,广告板确实该党所为,捍卫宣传消息正确无误。
选委会旋即拆除广告牌,而沙白安南警方将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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