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星火燎原

正当多国金融监管当局积极采取行动对付一马公司的洗钱行径之际,刚上任的国家银行新任总裁慕哈末 (Muhammad Ibrahim) 却在上周宣布,该行对一马公司案的调查已经结束,日后只是配合其他执法机构的调查,顿时让他和国行的独立性蒙上阴影。

尽管大马政府尝试压制,但是一马公司案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股风暴。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拥有143年历史的瑞意银行,先后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下令关闭在该国的分行,以及被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指示必须在12个月内停止运作,完全并入盈丰国际公司。

瑞意银行被瑞士和新加坡指责,在一马公司案件上严重抵触反洗黑钱法规。这包括在2011年至2015年之间,无法鉴定数个涉及“政治风险人物”的数亿美元可疑交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形容,瑞意银行的行为是“新加坡金融业最糟糕的疏于控制和严重渎职案例”。

瑞意银行是代表一马公司执行交易而出事。这不禁让人质问,身为客户的一马公司何以能置身事外,未受国行援引反洗黑钱法令调查和对付?

依法有权查境外洗钱

特别是,国行在反洗黑钱法令下,拥有广泛的权力来采取行动,包括对付在境外的洗钱活动。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所得法令》第2(a)条文,此法可用来对付任何国内外的严重罪行或非法活动,不管是发生在有关法律生效之前或之后。

第2(b)条文也规定,此法可以用在任何资产上,不管有关资产是在大马国内还是国外。

因此,没有“治外法权”明显不是国行不做调查的理由。尽管疑似洗钱活动发生在新加坡,但是国行仍可调查,究竟是否有大马人或大马公司涉及指使瑞意银行作出违法行为,毕竟相关银行职员不可能平白无故刻意触法。

更何况,相关受到争议的资金来源是大马。身为大马最高的金融监管当局,国行有责任维护大马的金融声誉,确保大马人和大马公司不会涉及违反洗黑钱法规的活动。

由纳吉推荐出掌国行

国行在一马公司洗钱案的不作为,只会令该行和新总裁慕哈末的声誉受损,特别是慕哈末先天就处于颇为尴尬的位置,因为他是经由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向国家元首推荐,才得以在本月初接任国行总裁,而纳吉本身就是一马公司丑闻的中心人物。

慕哈末若想要延续前任总裁洁蒂(见图右一)的独立形象,则更需在一马公司案上,根据法律无偏无倚行事。

尽管国行之前的表现一度备受赞赏,曾经为了一马公司案而扛上总检察长阿班迪,并且坚持取消该公司三项对外投资的批准,但是过后却因为新国行总裁人选问题的困扰,而显得有些虎头蛇尾。国行对一马公司提呈虚假资料的案件,最终只是以罚款了事。

上任首个测验不过关

外界之前就担心,纳吉政府会重演委任阿班迪当总检察长的戏码,趁着洁蒂退休委任一名亲信掌管国行。《华尔街时报》一度报道财政部秘书长兼一马公司顾问团成员依尔万将会接任国行总裁职,惟政府随后否认,而国行新总裁人选迟至洁蒂4月底任满的前几天才宣布,确定由原任国行副总裁的慕哈末接棒。

虽然慕哈末接棒至少在表面上维持国行独立于政治之外的形象,然而他是由纳吉推荐出掌国行这一事实,必然让他面临更严厉的检验,以确保他不会屈服于政治压力,而是根据法律与专业来作出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决策。

只不过,慕哈末上任不久,针对一马公司案件的第一个测验,就已让人失望。


王德齐,毕业于马来亚大学会计系,曾担任《当今大马》中文版记者和新闻编辑,如今在澳洲奋进(Endeavour)奖学金资助下,于澳洲国立大学Crawford公共政策学院修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