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疾呼停止异样眼光
批公共设施忽略失能者需求
为了呼吁公众关注国内残疾人士生活,马大法律学会学生主办论坛,邀请残疾维权人士现身说法。他们认为,社会无需特殊对待残疾人士,只需改变旧有想法,不再投射异样眼光。
马大法律学会今日主办“把失能变成才能”论坛,呼吁政府把残疾人士权益纳入国家政策考量,只因他们也是公民,不能忽略他们的存在。
四位讲座人分别为我国第一位视障律师玛哈山(Mah Hassan)、大马康复委员会副主席安东尼(Anthony Arokia),律师公会委员陈丽敏(译音,Helen Chin Lee Min) 与残疾商人唐庭宏(译音,Melvin Tong Teng Hon)。
忽略残疾人士存在
安东尼认为,现今大马社会的基本设施,例如公共交通、厕所、道路等等,在建设时都忽略了残疾人士的存在。
“残疾人士也是人,他们也是有工作,但当他们因工作而需乘搭公共交通时,公共交通却无法提供他们便利,因为公共交通的建设只考虑一般非残疾人士。”
“例如巴士的阶梯,普通人上下阶梯绝对没有问题,但对于使用轮椅的残疾人士,要如何上下阶梯?这对于他们(残疾人士)是一个问题。”
无残疾人士标志
安东尼也抨击国内许多地方并未设有残障人士专用厕所,而即使有,也未贴上残疾人士标志,让他们不知道是否能使用。
“这不是一个大问题吗?正常情况来说,如果餐馆不方便残疾人士进入,他们(残疾人士)可以忍着不吃,但是如果想要上厕所,却没有看见标志,那他们应该去哪里?”
他也讽刺说,残疾人士的马来语简称为OKU(Orang kurang upaya,失能人士),而那些对于残疾人士投射异样眼光的人,也是OKU(Otak kurang upaya,没脑人士)。
改变旧想法为先
另外,玛哈山就指出,现今社会大众常常以同情心对待残疾人士,但公众其实无需给予同情,只需要改变旧有刻板印象即可。
“就算现在供残疾人士使用的基本设施有多好、有多方便都没用,重要的是人们对他们的看法必须改变,那他们才能拥有更好的生活。”
唐庭宏则表示,残疾人士也可以过一般生活,他本身虽已截肢,但他也可以工作,照顾本身生活起居。因此公众不需要投以异样眼光,认为残疾人士就需要特别对待。
“并非所有残疾人士都无法照顾自己,公众的想法是旧有的。”
陆交局百般为难
唐庭宏(见图)也举例,虽然他失去了右腿,但左腿仍正常,但陆路交通局在他欲申请驾驶时却百般为难他。
“我向陆路交通局提出申请驾驶执照,但他们却以我是一位残疾人士为由为难我,例如需要改装车子,还需付5000令吉作为担保。”
陈丽敏则指出,大马法律虽然阐明保护残疾人士,但在许多地方仍明显不足,例如给予残疾人士的津贴。
“大马法律阐明,残疾人士如果工作收入低于1200令吉,可以获得300令吉的津贴,但这津贴金额已经持续了很多年,都没有获得提升,这还是太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