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动用军警灭蚊
刘振国刊载: Apr 7, 2016 8:00 PM | 更新: Apr 7, 2016 8:09 PM
马华联邦直辖区宣传局主任刘振国指出,政府严厉检举,以防黑斑蚊滋长令到骨痛热症肆虐的苦心无可厚非;但是动用军警参与检举黑斑蚊的行动,却似乎不妥当。
他指出,军警的职责是保家卫国,维持社会秩序及治安,最近更因恐怖份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升级,而令到警方人手不足,并特別调动军人支援,以便全面确保国家及人民的安全。
“这边厢加强人力防恐防罪案,另一边厢竟又要调走人力,这似乎显示出政府正在由多头马车在带领,令到军警忙到头昏脑胀团团转。”
他说,更让人担忧的是,军警在左赶右扑应付各个政府部门时,让罪犯,甚至是蠢蠢欲动的恐怖份子得逞,就得不偿失了。
他是针对报章日前报导,指卫生部準备从4月11日起,联合军警人员在全国各地民宅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灭蚊执法行动,这样发表谈话。
他说,卫生部需要人手,可以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展开联合行动,即动用各个地方执法当局,如市政局或市议会的人手展开取缔与检举。
他说,动用这些地方执法官,比起调动军警不但更加善用人力,他们也对地方上的情况更加熟悉;地方执法当局也有卫生组,与卫生部常有联系。
“检举黑斑蚊一般都是在一些工地、工厂等,至于民宅也是特定的地区才属于黑区,因此地方政府比任何单位都清楚哪里是目标。”
他说,地方政府一般人力也较充足,也更适合调派,总好过要平时已忙于巡逻防范罪案、搜集犯罪集团情报、搜集恐怖份子情报、守卫国家边境等任务的军警,再分心去进行检举蚊虫的工作。
他指出,相比起罪犯与恐怖份子,检查蚊虫的风险相比之下也远远较底,无需动用善于用枪及身手灵敏的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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