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甘与阿米奴案两度犯错
阿兹敏促总警长公开道歉
刊载: Mar 25, 2016 2:00 AM | 更新: Mar 25, 2016 10:27 AM
随着沙亚南高庭昨日判少年阿米奴拉昔的家属胜诉,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促请全国总警长卡立,向阿米奴家属公开道歉。
随着沙亚南高庭昨日判少年阿米奴拉昔的家属胜诉,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阿里促请全国总警长卡立,向阿米奴家属公开道歉。
阿兹敏发文告说,法庭昨日的裁决还给阿米奴与家属一个清白,特别是反驳时任雪州总警长卡立的指控。
拟拜访阿米奴家属
他说,卡立当时指控阿米奴倒车撞向警员,最终证明这是毫无根据的指控。
“高庭也裁决总警长的疏于职守,并判他需赔10万令吉。”
“这是卡立担任雪州总警长期间的严重过错……之前在古甘案中,另一名高庭法官同样强烈批评总警长。”
“基于高庭法官的裁决,总警长必须负起全责,同时向阿米奴家属公开道歉。”
阿兹敏表示,他也将会拜访阿米奴家属,以示支持与声援。
枪毙少年轰动全国
6年前,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遭警方枪毙,轰动全国。家属之后启动民事诉讼,起诉警方与大马政府等五造。经过多年坚持后,沙亚南高庭昨日宣判起诉人胜诉,并谕令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等人,须向阿米奴拉昔家属赔偿41万4800令吉。
阿米奴是于2010年4月26日凌晨2点在沙亚南地区开车时,遭到警车追逐并且开枪,结果头部中弹身亡,毙命于住家不远处。此案引起社会震惊,大力抨击警方滥用枪械草菅人命。
事发时,阿米奴拉昔仅14岁,还有不到四个星期就要庆祝15岁生日。卡立当时宣称,阿米奴拉昔企图倒车袭警,事后更在车内找到巴冷刀。
2010年5月12日,此案唯一嫌犯哲奈因在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下面控。沙亚南地庭去年9月15日裁决被告罪成,判处入狱5年。
不过,上诉庭已于2013年推翻高庭裁决,宣判哲奈因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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