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第36届董事会第5次全体董事会议会长翁清玉发言稿:

前首相马哈迪日前与在野党及非政府组织领袖同台,号召全民“拯救马来西亚”,发动联署《公民宣言》(Citizen Declaration)运动,施压要求首相纳吉下台。这项破天荒的政治串联,影响深远,值得各界思考。

首先,政党从事选举竞争,其终极目的就是赢得选举,以取得执政权力。对于马哈迪与在野势力合作,除了国家利益,当然不脱政治利益的考量。政治是可能的艺术,我们乐观其成。但是马哈迪领导国家二十二年,虽然声望煊赫,但行为和政策皆具争议性。破坏宪政体制,权力集中扩大,金钱政治蔓延,官僚机构弊案连连,侵害人权行为罄竹难书。

我们认为,马哈迪有必要直面国人,为过去威权政治真诚道歉,才有正当性领导救国运动。在野党不应以救国之名,不顾国人对马哈迪的普遍评价和感情反应,直接诉诸政治结盟。

因为,对于政治改革和社会运动的想象,其实决定了执行的方法与手段,甚至结盟的对象。我们提醒各界,应当审慎区辨政党竞争与公民运动的分野。

社会运动或公民运动的实践,则包括短期的政策游说,还有长期一步一脚印的扎根耕耘,结果端看非政府组织的智慧、毅力与判断。若只求迅速有效,倒不如靠政党政治与选举民主。如果只掷注于一次性的政治解决,毕其功于一役的思考方式,无异与政治豪赌。

《公民宣言》的提出,其实仍限缩在朝野对决的框架,并未试图翻转钳制社会进步的既有价值,既非社会运动正轨,也无法实现改造社会的目标。公民社会组织并非不得与政党团体合作,如何保持自主性,坚守原则、底线,才至为关键。我们与广义的政治也不可能完全脱钩,但我们要捍卫的不是一党之私,而是终极的公共利益,这也应该是公民组织介入政治过程中最根本的信念所在。

如果只看到政治体制释放出的机会,仓促冒进行事,最终难免被既有政治势力所绑架。更何况,《公民宣言》运动的议程、步骤、实际手段,至今依然模煳不清。

一句话,非政府组织已经成为推进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事实上,许多新兴国家公民的平等和民主意识有所增强,社会的弹性和活力有所增加,民主政治环境获得明显改善,这些都与公民社会的崛起脱不了关係。

从308政治海啸到第四次净选盟集会,我们清楚看到公民社会力量的可观与可贵,也可见到公民社会是一个需深入观察、审慎辩思的组织概念。公民社会不是一个集合体,而是由各种可能的力量集结而成的群体,因此,批判与监督、理性与自主,都是公民社会的必要元素,缺一不可,才能成就一个真正由人民当家做主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国家。